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批准追认李瑞芝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决定
(2021年1月13日)
李瑞芝,女,汉族,河北宁晋人,1965年7月出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原为石家庄市长征胶鞋厂工人,2015年退休后,被选举为石家庄市新华区西苑街道国泰街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兼职),2018年被选举为该社区居委会委员(兼职),2021年1月7日在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突发疾病,终因抢救无效去世。
李瑞芝同志政治坚定,为人忠厚老实,不怕吃亏、关心群众、办事规矩,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生活朴实、充满热情,团结邻里、乐于助人,经常帮助同事,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主动为山区贫困儿童捐款捐物,一直受到辖区居民和邻里群众的称赞,被单位同事和周边居民热情地称呼为“李姐”。2021年1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李瑞芝在居委会负责沟通联络、信息登统。社区居民全员核酸检测时间紧、任务重,现场人员紧缺,为确保3天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李瑞芝主动请缨赶到检测点位参与工作。从1月6日清晨到7日傍晚,李瑞芝和同志们完成了大部分居民现场采样任务。7日晚6时许,李瑞芝突感不适晕倒在现场岗位上,当晚8时因心肌梗塞抢救无效不幸去世,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献出了宝贵生命。
李瑞芝同志生前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一贯表现良好,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抗击疫情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英勇奋战、不怕牺牲,在广大抗疫一线的党员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社会影响,是全省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的先进代表。为表彰李瑞芝同志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新时代共产党员政治本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歼灭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经李瑞芝同志生前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和上级党委审查,省委批准追认李瑞芝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向李瑞芝同志学习,学习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习她对党忠诚、人民至上、勤恳有为的精神,学习她扎根基层、热爱群众、苦干实干的精神,学习她不畏疫情、担当作为、恪尽职守的精神。省委要求,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严峻斗争中,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重要指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面对疫情挺身而出,做疾风劲草、当烈火真金,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人民群众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歼灭战,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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