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灰灰菜编辑

你好军路,我是一名2010年选择安置的城镇退伍士兵,从离开部队到2019年12月截止,所在地一直推脱未给我安排工作,在2019年国家出台退役军人保险接续政策的时候,我前往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办理,但是我仍属于待安置因此办不了,在工作人员的劝导下我选择了自谋职业办理了接续手续,我想问在这长达9年时间的待安置期中,我应该可以领取多少待安置期生活补助?只给我发了1年的,我觉得不合理!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战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文件规定: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放生活补助费

《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说明的通知》(民[1988]安字9号)规定:

待分配的时间是指《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它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结合你的现实情况,跨度时间较长,且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小编建议你可以向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厅反映此问题,让他们对你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认定,如果经核实确实符合待安置期延长的条件和规定,按照政策的话在你合法的待安置期间是应该发放生活补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