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税三期、四期的到来,税务稽查力度越来越大,一旦被税务稽查局约谈,查到涉税问题后处理结果基本是追缴税款、处以一定金额的罚金、加收滞纳金,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侦办。
一、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无死角监管时代来临
一些地区已经实施了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那实施多部门信息共享,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1、打破了信息壁垒,监管无死角
之前,税务机关只能通过发票、纳税申报等信息来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难免会因为信息缺失、不对等,而让偷逃税等违法企业逍遥法外。
之后,税务机关不仅通过税务方面掌握信息,还可以通过其他部门掌握纳税人大量的经济数据信息,彻底打破了信息壁垒,企业再想偷逃税已然行不通了。
2、稽查效率变高,偷漏税马上会被发现!
多部门建立涉税信息共享,任何违法行为都会马上发现,而不是等2年、3年才会翻出旧账。
3、稽查范围更广,任何违法行为都无处遁形!
之前,税务机关稽查时主要是集中在某些纳税人,并未针对某个行业全面铺开,尤其是对新兴的行业及享受税收优惠的行业。
与多部门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后,税务机关可以多维度的分析比对,任何违法行为都将无处遁形。
4、联合惩戒,让违法成本增高!
违法成本高,不仅仅只是体现在缴罚款、滞纳金、追究刑事责任上了,税务机关向其他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后,还有可能影响相关责任人出行、买房、出国等等。
金税四期+大数据+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以后最了解你的人,可能只有税务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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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稽查处理,企业自查救赎
一般情况下稽查后会对稽查企业进行处理、处罚:
1.追缴税款;
2.处罚(视情况适用不同处罚力度);
3.加收滞纳金:罚款之外,加收的税款滞纳金,货币是有时间价值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0.05%的滞纳金。
一般在税务稽查前,税务机关会下发自查通知书,告知企业目前存在的纳税风险要求企业限期内认真积极自查,补缴税款等。如果企业查不清楚,税务机关帮你查(稽查),处理结果也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说自查相当于是企业的一次自我救赎,有问题的“坦白从宽”,自我纠正。
三、即日起,这些企业要小心了
1、常年亏损的企业
税务稽查不仅仅只是通过税务信息来比对,还会通过公司银行账户、相关责任人银行账户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来比对稽查。
以后再想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来避税的企业,要注意了,尤其是常年亏损的企业。
2、税务异常公司
对于没有纳税申报或长期零申报或欠税等税务异常企业,再想通过开立多个银行账户来实施洗钱、网络诈骗、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已经行不通了。
不仅仅如此,因税负率异常、虚开发票、申报异常等而被查出的违法企业,不仅仅只是罚款、滞纳金、刑罚那么简单了,多部门联合后,你的吃穿住行都会受到限制。
3、社保申报异常的企业
有人会说了:社保虽说已经入税,但只是缴费这块移交给税务局,其他核定方面还是在人社部,企业不用担心税务局稽查。
我只想说,你可真想多了,多部门实施涉税信息共享,以后税务局与人社部可就是一家了,税务局想看你在人社部申报的信息,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建议:对于不缴或未足额缴社保的企业,一定要及时规范,切莫以后追悔莫及~
4、特定行业的企业
多部门实施涉税信息共享后,税务局也不仅仅只是针对特定纳税人了,对特定行业也会多维度、多角度的稽查比对。
对于这些企业以后要规范了,高新技术企业、电商企业、商贸企业、劳务派遣、人力资源企业、建筑行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