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结合郑州市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郑州市人社局官网发布《2021年度郑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需查看1.2021年度郑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2021年度郑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3.2021年度郑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重选选报职位报名表,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5.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可至人社局官网http://zzrs.zhengzhou.gov.cn/zlgg/4724930.jhtml,下拉页面至底端,下载相应附件进行查看。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计划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在中共郑州市委巡察机构等36家单位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计划遴选137人(遴选职位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1.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3.省直机关、省辖市市直机关和中央单位设在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含派出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应学历须获得相应层次学位。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4);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参照《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5)。

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遴选机关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信息和相关事宜,均通过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zrs.zhengzhou.gov.cn)网站发布。

1.提交报名申请。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2021年2月1日9:00至2月4日17:00,报考人员通过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入口或直接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zrsks.com.cn/wsbm/WebRegister/index.aspx),点击“2021年度郑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后,再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要妥善留存。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1年2月2日9:00至2月5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月4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3.报名确认和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21年2月7日17: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考人员须自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需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zrs.zhengzhou.gov.cn)公开遴选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21年度郑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A4纸,见附件2)一式2份,以备确认面试资格时使用。

网上缴费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71-86566712

4.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职位情况,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有关遴选机关于2月24日前通知报考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拟遴选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以重新选报其他职位,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度郑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见附件3),提交缴费证明、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材料,于2月26日17:00前,到郑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现场重新选报职位。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3月8日9:00至3月1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考者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6.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

笔试时间为3月13日9:00—11:30,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设在郑州市,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2021年3月31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作弊或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各市直遴选机关将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或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笔试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考察实行差额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拟录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录用审批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考察时,将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递补。面试结束后至拟遴选人员公示前出现的职位空缺,由有关遴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选须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同时进入考察环节,由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职位匹配度,确定1名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1.市直各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单位名称、职位及职位代码,拟遴选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现工作单位和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转任手续。

七、其他事项

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在公务员遴选各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咨询方式。报名期间,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报考者可与遴选单位联系,相关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上查询(见附件1)。遴选政策咨询电话为0371—67886257、67185105。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为0371—67188349。

报考者在遴选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网上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遴选单位,遴选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