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溪法院逍林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庭上,因双方言语激烈,法官立即休庭带原告至庭外沟通,被告跟随而至,双方不能克制情绪,爆发肢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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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试图用身体隔离双方,以避免发生更大冲突。混乱之际,法官和原告被扯倒在地。陪审员及法庭其他工作人员闻讯赶来,将现场的人拉开……

动手的人是亲兄妹,父母离世后,留下3套房产和商铺、金器、存款等,毛估估至少价值500多万元。

父母在离世前,就遗产分割只对儿女们口头表示过意向,却没有留下纸面等有效遗嘱。

这下麻烦了,弟弟李三因做生意资金周转急需用钱,但大哥李大、姐姐李二都不同意。

眼见哥哥姐姐不能“将心比心”,李三感到愤怒,一气之下将尚在父母名下一间商铺内经营的姐姐李二赶了出去。

这还不够,他还将姐姐赖以营生的货物扔到了街头。

姐姐一纸诉状,告到慈溪法院,要求将父母遗产按法定继承的顺位及比例进行分割继承。

接到案子,承办法官谢飞娜便觉得有点棘手,不过,案件突破的关键还是在兄姐弟三人。

第一次调解,三人都到了场。

在特邀调解员与法官协调下,达成初步继承方案:房屋由李大、李三继承,李二继承部分存款。但是,兄姐弟三人对存款分割数额有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

案件转入庭审程序,开庭审理时双方言辞渐渐尖锐起来,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所幸,在场仅个别人员受轻微伤,未造成严重后果。

法官认为,被告李三等人在双方冲突力量悬殊、原告无法对抗的情况下,不顾法官阻拦,共同殴打原告李二,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影响了案件正常审理。法院依法对三人作出罚款1万至2万的决定。

矛盾非一朝一夕形成,冷静下来后,李三对自己不理智的动手行为感到了后悔,表示愿意向姐姐李二赔礼道歉。谢法官陪同他来到姐姐家。姐弟俩坐下来,双方慢慢把话说开,堵在心里的气也散了。

姐弟俩的矛盾已有所缓和,法官决定一鼓作气组织调解。为避免人多再起冲突,提高调解成功率,这次还是要求仅兄姐弟三人参加。

经过法官努力调和,兄姐弟三人确定了和解方案,并签署和解协议,约定无论其他有法定继承权的亲属是否签字,该份调解协议约定的比例在兄姐弟三人间有效。

因本案还涉及其他继承人,法官又挨个上门拜访,经过释法明理,这些亲戚都同意在调解笔录上签字。

法官也终于松了口气,一家人持续多年的矛盾能解开,这是再好不过的结果。

法官说,处理这类案件时,不仅要断是非,也要解心结,情感纠葛一旦消除,纠纷也许就不存在了。如果老人订立有效遗嘱,就可避免身后家人起纷争。

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