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男子张某因感情纠纷,半夜爬窗潜入前女友家,还踹坏了卧室门,吓得前女友赶紧报警,最终张某因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南区派出所行政拘留。

2020年12月21日凌晨2时许,南区派出所接到辖区刘女士报警称,有人半夜潜入她家,还猛踹房门。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小区,到达现场后,发现刘女士家有一名男子正与她争吵。民警上前询问缘由,原来二人之前是男女朋友关系,后来因为发生矛盾,男友张某动手打了刘女士,于是她便下定决心分手,可是张某一心想挽回,刘女士便躲着不见他。张某见追不回女友,转而要求她归还之前为她花的十万元钱,刘女士认为这是两人共同花的,自己并不欠张某的钱,对他的无理取闹也避而不见。

张某不死心,与刘女士约定12月20日见面商量,但刘女士没有回复。张某来到刘女士小区楼下蹲守,不停地拨打电话,直到手机没电,也没得到任何回应。

张某在等待时看到刘女士位于二楼的家有一扇窗户没有关牢,气愤又无奈之下,他便趁着夜色从一楼的防盗网爬上去,翻入刘女士家阳台。睡梦中的刘女士听到外面有动静,吓得赶紧起床,把卧室门反锁。而张某进入屋内后看到刘女士的个人物品,确定她就在卧室,于是大力用脚将门锁踹开。

民警到场后,双方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只是大声争执,为了不影响周边的居民休息,民警决定将二人带到派出所调解。

警方在小区楼下对张某爬窗的位置进行了取证,并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诫他如果有经济纠纷,应收集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追回自己的损失,而不是做出违法的行为。张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派出所里,双方冷静后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经济上的纠纷。

张某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的行为已涉嫌违法,东岳分局南区派出所随后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