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辽宁海的城市住过一个夜班司机,一天中午没有人带回家。不巧碰上了来看女儿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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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夜班司机负责向超市输送蔬菜和水果。每天晚上上班,中午休息。恋人在百货商店卖。白天上班,晚上休息。像这样两个人经常聚会很少,有时一周也见不到。有一天中午像往常一样醒来后,我开始看黄色网站,但是没有地方发泄,很困扰。这时,我想起了曾经多次利用过的色情场所。有一家以脚部治疗为招牌的店。我来店里的时候发现没有营业。把失足的女性派到家里服务。反正家里白天没有人,所以再三拜托别人不要被发现。就这样,在门口等了30分钟后,我收到了登场的妓女张某。张先生40岁,离婚多年了。因为严重的冠状动脉硬化症,所以没能参加体力劳动。卡车带小张回家。我害怕旁边的人两个人分开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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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房间,就给小张150元,两个人进了卧室。两个人像火一样趁热把门打开了。以前有一个爸爸妈妈来看女儿。家里是08年的老奶奶为两个人买的,所以老奶奶有房间钥匙。房间应该不是自己的女儿。拿着钥匙开门进入家。我直接来了卧室。看到两个人做着适当的事情,生气的时候很生气,曾经是个孤儿。从小叔叔的父母就大,结婚的时候一分钱也没有,家里和工作都是在女方家买的。我最后同意了结婚。我一直没能看到这个大叔。现在我看到这个不争气的阿姨背着家人做着这样的事。为什么不呼吸?老奶奶什么也没说,手里拿着水壶。壶里有早上刚烤好的热水。所有的热水都直接溅到脸和胸上,严重烧伤。看到老张的尖叫声。我失去了手,伤害了别人。我连生气的时间都没有。我马上打了急救电话。10分钟后,张先生被120拉着,张先生来到医院进行了应急处理。医院也联系了当地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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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接了警察后,迅速地来到了医院,调查了情况后,把曾和他的继母一起带回了公安局。事件还在审理中,还没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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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作者不能把卖淫嫖娼作为违法行为来尝试法律。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请用文明的方法和法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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