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么时候官员贪污腐败的现象一直存在,尽管当政者采取各种手段来制止贪腐的现象,但还是屡禁不止,今天我们来看看古代官员是怎样进行腐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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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体上总结一下中国古代官员贪污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侵吞。所谓侵吞就是利用自己的职权把公家的财物据为己有,秦朝的赵高可谓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在秦朝当政的二十多年时间里,他前后两次发动宫廷政变,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占国家的土地,操纵着朝廷的税收同时还控制国库。经过几年的敛财,他的钱是越来越多,但是国家的财政资源却是日益薄弱,此举加速了秦朝的灭亡。第二,盗窃。盗窃也是利用职权然后化公为私,北宋著名的奸相蔡京利用王安石在新党中投机,后又通过各种卑鄙手段和宦官童贯相互勾结,最终取得了满意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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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肆意杀人。因为官员所有的腐败行为都和他的权力相挂钩,所以他用杀人的手段化公为私,这也是古代官员贪腐的一种手段。东汉时期有一个叫王温舒的人,他在广平、河内和首都等地杀害了数万人,没收了无数的财产。因为其掌管着生杀大权,许多没有权力的地主在生死关头只能花钱买命,所以不得不交出自己的钱。第四种是贪污和枉法卖官。南宋的右宰相陈自强曾担任韩周的启蒙老师,凡是请官的,他都会派人来谈判价钱,等一切都谈妥当后,官员就走马上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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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种是非法经商,官员是不能经商的,但是如果你利用一些手段非法经商,这也是古代官员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清代的贺麟是中国古代最大的贪官,他的财富在历代文武大臣中是首屈一指的。最后一点,就是拦截收取商人的钱财。西晋时期著名的富翁石崇就是代表人物,在担任荆州总督时,他经常拦截沿途的商人来获取钱财,其实这种做法已经和土匪强盗没有什么两样了。受贿是古代官员一种极其重要的贪腐手段,就是利用职权为他人办事接受贿赂,所有这一切说到底都是和权力相关,当把权力从公权变成私权的时候,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贪腐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