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处置的拍品没收的作案工具手机四部,于当日10点50分50秒成交。

本次拍卖为一拍,评估价4元,起拍价4元,保证金0.8元,加价幅度0.08元。共有334人设置提醒,9843次围观,169名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获得参拍资格。在经历了1619次竞价,触发了255次延时,最终以1703.76元成交,溢价率达42494%。最高出价竞买号为U3213,根据《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用户名为 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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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定价方式为议价。龙岗区法院合议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指引(试行)》第三十九条,经评议,确定涉案财产处置参考价为人民币4元(手机每台人民币1元)。

情况摘要

该标的物: 没收的作案工具手机四部

权利来源:(2021)粤0307执恢7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存放情况:该批财产现放置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A3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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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醒

1、除拍品外,无其他附属配件,无法明确能否正常使用及是否行货,闲置时间较长,存放条件一般。运行状态及具体规格型号,拍卖成交后以现场交接的实际物品现状为准。

2、不负责邮寄。

3、该电子设备内可能存有原机主的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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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动产1元起拍,由于是4部手机,溢价率叠加致使达到42494%,这是很好的噱头,可以增加同期司法拍品的曝光。专业数码友可以拍下回收利用,普通消费者没必要赶本次潮流了,没经过鉴定的手机很难确定其价值,况且还是作案工具。

关注原创:法拍界 / 编辑:评小论 / 审核:点小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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