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考试费

80元/人

收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执行。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 16日-17日期间工作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办公楼108办公室现场办理。注意 湖南单招培训 名额 预定 关注 湖南高职单招信息港

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

3月21日-22日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3月22日9:00—12:00、14: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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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式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和社会人员考生三类。考试大纲已公布在我校单独招生网。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考生不参加文化笔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折算成100分×60%为文化考试成绩,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文化考试。

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心理测试+面试(占40%)+文化考试(占60%)总分100分。

社会人员考生:心理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占100%)总分100分。

(1)心理测试:主要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初步评价,采用心理测试量表进行测试。心理测试在面试前进行。

(2)面试:考察考生的沟通表达、行为习惯、气质品格等方面情况,分值100分;按第一志愿专业大类组织面试。

(3)文化考试: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实践技能,分值均为100分。

(4)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沟通表达、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知识面等方面情况,分值100分,形式:面试。

考试时间

3月23日-24日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项目

时间

心理测试+面试

3月23日 8:00—17:00

文化考试

3月24日 8:00—17:00

考试地点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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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2.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高中学业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3.社会人员考生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单独命题,依据测试成绩按专业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4.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学生,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学生,可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2021年3月10日-16日交至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105办公室,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文化考试并优先录取,优先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5.心理测试结果必须处于正常范围且面试成绩必须高于60分的考生方可录取

6.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按专业计划(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可适当提高中职生的录取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当第一专业计划已录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如第二专业计划也录满,考生同意调剂专业录取,则根据空余计划进行调配录取。当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计划按第二院校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录取原则同上。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按技能测试、面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7.第一批录取已满的专业,不再补录。考生报到结束后,未报到和未录满的专业空余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公布缺额专业和缺额人数,填报我校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到学校参加补录报名,重新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再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如仍有缺额计划不再进行单招补录取。

8.录取名单通过我校官网

(社会公示,被录取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9.录取流程:录取工作办公室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学生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与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与录取。

10.我校录取工作办公室于4月5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所有参加单招测试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与拟录取考生信息,根据上级审批结果时间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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