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4日签发的编号为 PP-5018的 “关于塔什干州建设24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和230MW天然气活塞式电站”和“布哈拉州建设270MW天然气活塞式电站的投资项目实施措施”的总统令获得批准。

该文件批准了乌兹别克斯坦政府与Aksa Enerji Uretim A.5公司(土耳其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于2021年1月20日签署的投资协议。

项目公司“Aksa Enerji Tashkent”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者在“塔什干州建设240MW燃气-蒸汽联合发电站和230MW天然气活塞式发电站”投资项目框架内组建;

项目公司Aksa Enerji Bukhara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者在“布哈拉州270MW天然气往复式电站建设”投资项目中组建。

根据投资协议,投资者和项目公司将为每个项目吸引4.5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并承担可能的风险。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电网股份公司与项目公司直接谈判后签署的关于购买新版本电能的协议也得到了批准。根据协议:

投资者将其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承担保证将生产的电能出售给以“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电网”股份公司为代表的单一买方的义务;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电网股份公司承担保证购买电能并以国家货币支付电能费用的义务,期限为25年。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电网股份公司允许:

向项目公司提供乌兹别克斯坦商业银行的外汇担保,可恢复,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银行担保,作为在3个月内履行购买项目公司生产的电力的义务的担保;

作为投资项目需要的天然气供应商参与,并根据吸引的外国投资确定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销售的商品(工程,服务)的价格,并与外汇挂钩。

该文件发表在国家立法数据库中,于2021年3月5日生效。

来源:法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