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何建宗:香港特色民主制度,都有哪些“特色”?

【采访、整理/观察者网 朱敏洁】

观察者网:今年“两会”,香港选举制度改革已提上议事日程,重新构建、增加选举委员会规模及组成,为选委会赋权,是改革路径之一。一是,选委会新增席位有望从哪些领域产生?二是,选委会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立法会议员,直接参与及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新职能,意味着立法会选举会发生什么质的改变?原本延期到今年的立法会选举是否还会推迟?三是,关于爱国者治港的审核制度,这套体系怎么建立,由谁来审核?

何建宗:首先,这次草案是为未来香港的选举制度提供一个原则性和方向性的框架,改革目标是确保“爱国者治港”在立法会、区议会和选举委员会得到全面贯彻。

过去中央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港有明确要求,加上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都经由中央任命,因此行政机关一直掌握在爱国者手中。

但对于其他机构的选举而言,提名门槛低,选举主任对参选人的资格确认也存在把关不严、标准和程序不一、甚至决定被司法复核推翻的状况。虽然香港实行由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但当极端政治势力进入议会,瘫痪政府施政的行为越来越猖獗时,中央不可能坐视不理。此次中央出手,一步到位完善选举制度以及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合法合理的。

当年基本法颁布时,草委会主任姬鹏飞先生说明,香港的政治制度应该要“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既保持原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要循序渐进地逐步发展适合香港情况的民主制度”。因此,从基本法起草开始,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虽然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是最终目标,但绝对不是政治制度的唯一目标。纯粹一人一票普选怎么可能做到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呢?

林郑月娥从北京返港后,3月8日出席记者会,就全国人大关于香港选举制度改革的决定作出说明。图自法新社

反观功能组别和选举委员会,都是以界别或各行各业为基础,不仅是所谓的“数人头”。例如香港从事渔农业的人数已经相当少,但功能组别仍占有一席,选举委员会也有60席。如果纯粹是地方直选的话,渔农业要进入立法会相当困难;现在的制度可以确保这些少数声音和利益得到表达和照顾。从这个角度而言,选举委员会的改组和赋权,可以更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符合基本法的立法原意。

有人说这次改动是“民主倒退”,如果以直选议席数目作为衡量民主的唯一标准的话,至少反对派是会这么认为的;但如果我们重温姬鹏飞先生的讲话,他强调的是香港要逐步发展适合香港情况的民主制度。

当立法会已经被支持黑暴、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的人把持,当反对派议员以暴力开会、拉布七八个月等令人发指的行为瘫痪政府施政时,我们要反思香港正在面临什么实际状况?事实上,只要有两三个议员通过暴力行为或钻议事规则空子的方式,就能瘫痪政府施政。

因此,强调“爱国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是下一届立法会的第一要务。

未来选委会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包括提名和选出立法会议员,有助于均衡参与,让更多的社会界别能有代表进入立法机关,以平衡或弥补地方直选只看票数、未能兼顾各界别利益的不足。

由于这次选举制度改革的涵盖面广,而且对选举委员本身有较大改动,包括提名和选举立法会议员,因此新一届立法会选举必然要在选举委员会产生以后才能举行;再者,之后还有一连串本地立法需要配合,相信新一届立法会在今年九月选举已没有可能。

观察者网:最近看到香港内部讨论大多围绕“爱国者”认定、特首产生办法等展开。那么,在“爱国者”要求之下,如何激发治理能力与责任担当?对香港及香港市民来说,这是最重要的,过去对官员或公务员的评价模式是否应有所改变?其次,“爱国者”标准之下,所谓“反对派”的空间还有多少?怎么看待现在立法会、区议会或政府公务人员中的一些所谓“反对派”?

何建宗:“爱国者”是治港者的基本要求,但不是每个“爱国者”都有治理香港的能力。夏宝龙副主席在2月22日的讲话很清楚,他对特区政府中身处重要岗位、掌握重要权力、肩负重要管治责任的人士,有着更高的要求,包括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胸怀“国之大者”,即要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和国家发展全局,谋划香港的未来;最后是要精诚团结,有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理想。

我觉得对于特区政府的官员和公务人员都应该以上述要求作考核和评价的标准。此外,官员对“一国两制”方针,对中央和特区关系的全面准确理解,对香港政治制度特质的认识,还有与内地政府的沟通协作能力也都十分重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参与大湾区建设已经势在必行,特区政府官员应该有家国情怀,对我们国家的国情有深入认识,而不是把它当做一般事务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