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犯罪嫌疑人邓小南将蒋伟两岁儿子龙龙和妻子王晓红以4万元的价格卖到广西某县张家,两年后,王晓红逃离张家,但被人贩子又卖到另外一户人家。
龙龙却一直生活在张家,王晓红走后,张某再婚,张某将龙龙交由70岁的母亲抚养,张家经济条件差,寒冷的天气里,龙龙穿着短裤光着脚,当他的亲爸爸蒋伟及警方找到龙龙时,龙龙认为别人都是骗子,只有养他的张爸爸和奶奶才是好人,显然已经被洗脑了!蒋爸爸要想与儿子相认,还不知道有多远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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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伟为了寻找儿子和妻子,花了几百万,家底被掏空,没想到亲儿子龙龙竟然对其不相认并大骂骗子。犯罪嫌疑人邓小南最近被警方依法抓获案件将进一步侦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儿童或妇女并将其出卖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一旦被警方抓获,将会处于严重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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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条文所列八种加重情节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邓小南拐卖一名儿童,一名妇女,可见其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后果严重。极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
人贩子真是可恶至极,蒋伟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从此破裂并花费百万元寻亲7年,才找到自己的儿子和妻子。但却已经物是人非,9岁左右的儿子根本不认他这个亲爸爸,自己的老婆也已经与别人再婚,难以破镜重圆。毁了人家一生。
令人可恨的除了犯罪嫌疑人邓小南之外,购买龙龙和王晓红母子两个的人也更加可恶,如果没有收买儿童和妇女的犯罪嫌疑人,自然拐卖的人寻求不到市场,所以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妇女儿童都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本案中收买龙龙和王晓红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也将被警方依法立案侦查,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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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们要感谢这个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让沟通更加方便的时代,才让这些可恶的人贩子无无处遁形,在信息不发达的年代,人贩子横行天下,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们从此可能与自己的亲人天各一方,根本再也没相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