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回家,我女儿彩彩给我讲了一件令她发愁的事。

周四的一节课间,她看到地上有一支笔,就上去踩了一脚(据她说,班上很多同学都会这样,如果地上有什么东西,并不会捡起来放到失物角,而是踩一脚,转而丢进垃圾桶。熊孩子们啊,果然是狗都嫌的年纪~)。

踩了以后她又觉得这样做不对,于是她将笔捡了起来。因为笔在Z同学座位边上,彩彩猜想应该是Z同学的。

笔的确是Z同学的,她很着急,说笔尖歪了,笔盖也不见了,问彩彩要怎么办。彩彩说笔在地上时本来就没有笔盖,刚才捡起来的时候看了一下笔尖也没有多歪呀,而且谁知道是不是她那一脚踩歪的呢。两人正说着,上课铃响了。

第二个课间,Z同学又来找彩彩。神奇的彩彩,把笔拿过来,将笔尖朝着歪的反方向,使劲对着课桌往下摁。据她说,笔尖被她复原了。在她看来,笔盖跟她无关,笔尖也复原了,万事大吉。

可周五,Z同学再次拿着笔找到了彩彩,笔尖依旧是歪的。Z同学说那支笔15元,是她用零花钱买的,希望彩彩赔5元钱作为补偿。

这下,彩彩苦恼了。一方面她知道自己有过错,不能置之不理。另一方面,她又总觉得赔钱有问题,不愿意赔。

我问她,赔钱这个方案的问题在哪里?她想了想,给出了两点理由。第一,在她踩笔之前,她没有看笔尖是什么情况,所以她并不清楚笔尖到底是不是她踩歪的,Z同学其实也不清楚。第二,她通过在桌子上摁笔尖的操作,已经基本上把笔尖给复原了,而最后笔尖比她放桌子上摁之前还要歪。她猜测有可能是Z同学自己想把笔尖再调整一下,可是没操作好,弄得更歪了。

我理解到彩彩的意思,她认为笔尖最终的状态和她踩笔的行为干系不大,所以Z同学不应该要求她给予赔偿(“一支笔”版法律责任因果联系原则)。

既然说到原则,我们可算要进入正题了。

正面管教对问题解决方案给出了4个评判原则,简称3R1H。

1. 相关(Related):方案必须和针对的问题相关;

2. 尊重(Respectful):方案应该尊重到每一位与之相关的人,执行过程也应不存在任何羞辱之处。

3. 合理(Reasonable):方案的“性质”和涉及的“数量”都是适宜的。

4. 有帮助(Helpful):方案对解决问题是有用的。

逐一对照下来,Z同学提出的赔付5元钱的方案,不符合“合理”这一原则。从目前已有的“证据”来看,确实不能断定彩彩踩的那一脚以及后面的修复行为与笔尖最终的状态存在因果关系。“赔偿”这个方案的性质不合理。

可是,正如彩彩所意识到的,她在这件事情中的确有过错,Z同学也的确受到了伤害(钢笔被无缘无故踩一脚,换谁都不会痛快),不能对这件事情置之不理。

一时半会儿,我也想不到什么好办法,于是我开玩笑地说:“让Z同学把你的钢笔也踩一脚?”

“那可不行!那是暴力,可不是什么尊重人的做法,只会让我们冤冤相报”彩彩一下击中了问题的要害:这个方案不符合第2个“R”,即“尊重”的原则。

彩彩说:“要不,我给她道个歉吧”。话音未落,她又把这个方案否定了。因为这改变不了“笔坏了”这个事实,从Z同学今天的反应来看,道歉也不会让她受到多大的安慰。从效果来说,这个方案不符合“H”,即“有帮助”的原则。

顺着彩彩的角度,我想到,如果我们做错了什么事情,通过有用的方式向对方表达歉意,是一个好的思路。跟彩彩一讨论,我们形成了一个方案:彩彩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一张卡片和一支笔,作为礼物送给Z同学。这个方案完全符合“3R1H”:与彩彩的过错行为有关,通过送小礼物表达歉意,既尊重了对方,也尊重了自己;不管是礼物的性质,还是分量都是合理的;对安慰Z同学也是有帮助的。

今天,彩彩去文具店买好了卡片和笔,总共花了12元,那是她两个多星期的零花钱,远超过了Z同学提出的5元钱赔偿。

彩彩在贺卡开头写到:对于踩了你的笔这件事,我深感抱歉。接着她解释了为什么不同意赔钱的方案,希望对方能理解。结尾是这样一句动人的话:我很珍惜我们的友谊,希望我们能做永远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