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全文共十九篇、六十五章,“数字经济”被单独列为一篇,并提出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10%。

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文共被提及18次,贯穿整个规划纲要,涉及国家、经济、网络、数据、生态、公共等各个领域。“安全”成为继“发展”之后,又一重要关键词,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风向标,也是“十四五”期间中国发展建设的工作重点之一。

《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内容解读。

第十一章 第一节

围绕强化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布局建设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集成互联、安全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增强数据感知、传输、存储和运算能力。

解读

“新基建”将推动企业产业链现代化,加速企业科技创新。未来,我国将进一步加速企业、政府数字化转型,这意味着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所涉及的诸多产业链,将迎来新一阶段的发展契机。

第十五章 第二节

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促进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解读

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仍处于初级阶段,潜力巨大。未来,国家将继续促进新兴数字产业的发展,力图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向更智能、更数字化的时代。

第十七章 第一节

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确保公共数据安全,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健全数据资源目录和责任清单制度,提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深化国家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探索将公共数据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优先推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交通、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

解读

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是数据政府建设的第一步。未来,国家公共数据将面向社会开放。如此一来,数据生产力和治理力,可在安全范围内最大程度释放,助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也能帮助政府在社会治理的各种实践中构建一套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

第十八章 第一节

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加快推进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基础性立法,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强数据安全评估,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解读

系统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不适应“互联网+”相关规定将被清理。在保证数据安全前提下,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标准规范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

第十八章 第三节

健全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加强重要领域数据资源、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提升安全防护和维护政治安全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审查。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跨领域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提升网络安全威胁发现、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攻击溯源能力。加强网络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加快人工智能安全技术创新,提升网络安全产业综合竞争力。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解读

安全是数字化保障的基座,数字化产业有三个特征,一切可编程,万物均互联,大数据驱动业务。这必然导致漏洞的产生,就会被人利用攻击,产生严重后果。随着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健全,网络安全将进一步加强。

第十八章 第四节

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推动全球网络安全保障合作机制建设,构建保护数据要素、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协调合作机制。

解读

体现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数据和网络安全,将是我国塑造国际竞争优势的新窗口。

第五十二章

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维护新型领域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解读

网络安全提升至与国家政权、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同一高度。十四五期间,网络内容治理,将成为工作重点,不给敌对势力可乘之机。

第五十三章 第二节

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完善能源风险应急管控体系,加强重点城市和用户电力供应保障,强化重要能源设施、能源网络安全防护。多元拓展油气进口来源,维护战略通道和关键节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