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赘婿”在又称为“倒插门”,是指就婚、定居在女方家的男子,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男方到女方家落户成婚。随着《赘婿》影视剧的热播,网络上掀起了一阵“赘婿”热,从“吉吉大王”到傲娇的老耿,从清新脱俗的聂云竹到演技精湛的宁毅,给大家呈现了一段精彩绝伦、搞笑异常的经典古装轻喜剧,很多人盘点《赘婿》的剧情,讨论演员的演技,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走进《赘婿》当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咱们换个角度看一下,《赘婿》到底呈现了哪些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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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宁毅跟苏檀儿订立婚约是不是说明二人已经是合法的夫妻

婚约又称为订婚,依照我国的民间习俗有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步,在古代以举办婚礼作为婚姻关系正式成立的标志,因此仅仅订立婚约不能视为婚姻关系已经成立,在我国法律中婚约并非是缔结婚姻的前置条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因此在现代的话宁毅与苏檀儿二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发放结婚证之后,二人才会成为合法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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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赘婿》

问题二:《赘婿》宁毅是否可以被净身出户

《赘婿》中以李频为代表的男德学院F4都是赘婿的身份,其中李频自己买了个小院,以便被妻子赶出家净身出户后有个落脚的地点,净身出户通俗的讲就是只带走自己的财产,不带走任何的财产,在协议离婚中,这种情形时有发生,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进行判定,而在起诉离婚中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的情形也时有发生,但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当中没有对净身出户相应的法律规定,因此起诉离婚要求对方净身出户一般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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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赘婿》

问题三:宁毅跟苏檀儿生的孩子姓什么

宁毅属于赘婿的身份,根据一般的风俗习惯,宁毅与苏檀儿生的孩子跟着女方姓的几率是比较大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由此可见,在现代宁毅与苏檀儿子女的姓氏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选择姓苏、可以选择姓宁、也可以姓姚(苏檀儿之母姓姚),虽然在《赘婿》影视剧中并未提及二人子女的姓氏,小说中宁毅与苏檀儿子女名为宁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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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宁毅跟苏檀儿如果死在临安,二人的财产由谁继承

宁毅跟苏檀儿死在杭州财产由谁继承不能一概而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因此如果宁毅先死苏檀儿后死,因为宁毅父母双亡,所以宁毅的继承人只有苏檀儿,由苏檀儿继承宁毅的财产,苏檀儿死后,由苏檀儿的父母继承苏檀儿的财产,因此宁毅先死苏檀儿后死,由姚萍儿夫妇继承二人的全部财产。如果苏檀儿先死宁毅后死,那么苏檀儿的财产由宁毅及姚萍儿夫妻继承,宁毅死后,因为宁毅没有其他的亲属,其财产属于无人继承状态。如果宁毅与苏檀儿同时死亡,那么二人相互不继承各自的财产,苏檀儿的财产由姚萍儿夫妻继承,宁毅的财产属于无人继承,要么收归集体,要么收归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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