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信用中国(山东菏泽)网站
发布一则处罚信息
菏泽头条小编了解到具体内容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菏泽市牡丹区百顺超市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违法事实: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对当事人经营的韭菜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腐霉利,多菌灵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0.6元;2.并处罚款6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6.5
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金额(万元):0.00006
处罚决定日期:2021-03-1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来源:信用中国(山东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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