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国务院安委办针对近期重庆市发生的“9·27松藻煤矿”和“12·4吊水洞煤矿”两起煤矿重大事故,对重庆市政府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就企业责任落实情况、风险排查、研判、防控以及隐患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回应民众。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国务院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负责人约见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的谈话。
然而,不知法何谈守法,不懂法何谈畏法? 尽管每次发生重大企业安全生产问题都会被约谈,但却治标不治本,约谈背后还需增强企业乃至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
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就像罗曼·罗兰所言那样,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一直以来是,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是企业生产喊的最响亮的口号,施工安全帽上,建筑工地围墙上甚至企业负责人办公室墙上随处可见。可就是在这样的重视之下,企业生产仍灾难频频,例如2019年3月21日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事故造成64人死亡,90多人重伤和2020年11月12日18时许,河北省无极县北苏镇史村村南的无极县天泽鑫珍珠棉厂发生爆炸,事故现场已搜救出4人,1人送往医院抢救,3人死亡。诸如此类将安全只流于形式,应付检查,而非真的落到实处,敬畏生命的案例比比皆是,究其原因则是法律未能真的活在每个人心中,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法律作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武器,是行为规范的警戒线,是惩恶扬善的利刃,然而法律需要人来执行,法律意识需要人来培养,不知法,不懂法,何谈真正守法,何谈维护生命?
现如今,步入信息社会,各类信息充斥眼球,在这形色各异的信息之中,极大部分都是娱乐化,大众化的流量信息,伴随着个性化选择和算法推荐技术的“添油加醋”,使得民众处于一种过度的沉迷于媒介接触而失去社会行动力的麻醉效果之中,同时公民还受到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法律信仰较为缺失以及相关法律制度、法制体系不够完善等原因,使得作为“正义化身”的“法律天使”,逐渐在公民心中“沉沦”,例如“28岁女子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的事件中,事件的始作俑者竟回答闹着玩而已和“十八岁高中生娶十四岁初中生”的事件中,女方家长回答不知犯法等,一系列事件表明法律意识之于人们心中可谓微乎甚微,正是因为人们不了解法律,才会不知犯法,进而违反法律,其结果则是悔之晚矣。
因此,培养企业乃至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才是政府的当务之急,政府需做到蹄疾步稳,落到实处,才能让法律的种子洒落在每一片土壤之上。
首先,从思想上,让法律“下野”,飞入寻常百姓家,让法律真正的成为人民的“知己”,“好朋友”,例如设置法律美好乡村,“法律标杆”,“法律树洞”等等,让法律真正的贴近生活,应用于生活。
然后, 从方式方法上,转变生涩难懂的法律条文为趣味可乐的“文学艺术”,运用视频,音频,图片,漫画等形式进行传播,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带入中小学课堂,然后辅之以家校合作,由孩子带动家长共同学习法律,分享法律,并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线上和线下法律演讲以及跟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调动人民了解,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以点带面,最终形成良好的普法氛围,为法治社会构建宏伟蓝图。
最后,从路径上,加强各级政府机关部门的普法宣传职能,运用多渠道,多方法深入宣传普法有关内容以及重视加强专业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通过接受到专业法律教育的人才群体进驻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和开设个人自媒体平台等形式,用教育带动教育,来拓展和普及全体公民的法律知识,从而推动法律意识的不断更新和提高。
18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因此,希望此后不再是因为一个个冰冷的,代表死亡人数的数字不断攀升之后,全社会才开始重视安全第一,才知道普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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