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是个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一般来说,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在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按规定税后分配给股东。当然股东分红是需要缴纳分红个税的!而且利率高到20%那么我们要怎么才能降低税负呢?

个人股东的分红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红利可以减半征收。
股东可以是法人股东,也可以是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取得的股利为税后股利,不需要缴税。显然,你问的不是法人股东,当然是自然人股东。根据规定,个人股东分配公司税后利润,适用20%的税率。

税务筹划之自然人股东如何避税:
①:向股东发工资
如果股东在公司任职,那么可以结合该股东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利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测算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率的临界点,合理发放股东的工资薪金;
②:税前费用报销的方式
如果股东任职或担任高管,肯定会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因此可以报销各种费用。但是也要按量,按需报销,不能什么费用都拿过来报销!

③:支付资产使用费
例如:为公司业务需要,股东将自有资金借给公司,公司向股东支付利息,股东向公司开具利息发票进行税前扣除;
再比如:股东与公司签订租车协议时,车辆租赁给公司,租车费支付给股东,股东开具租车费发票由公司报销。另外,与租赁车辆有关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费、过路费可以报销,但注意属于车辆的保险费、车船税不能报销;
④:节税利器:到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公司(核定征收,合理合法的享受税收优惠)
把属于股东的股权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因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综合税负较低且税收洼地均有扶持政策,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下面是今年习总书记的讲话,国家也在做税收帮扶,这么好的政策,既能帮企业节税,又能为西部大开发落后地区税收做贡献,何乐而不为呢?
中西部税收占比超过三成 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三五”时期,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税收数据显示,区域发展更加协调。2016-2020年,中部地区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比重从15.6%提升到16.5%,提升0.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税收占比从18.4%提升到19%,提升0.6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合计占比达35.5%,提升1.5个百分点,与东部地区差距进一步缩小。
“十三五”以来,我国区域性税收政策体系持续优化,精准发力,在推动东西部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实施两轮的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较好促进了西部地区市场、产业、企业发展,2021年起实施的第三轮税收优惠政策门槛进一步降低,将惠及更多市场主体。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额从2015年的528.5亿元增至2019年的1006.9亿元,2020年保持1000亿元水平,年均增长13.6%。
在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各项政策扶持下,区域发展战略成效显著。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0年二季度以来,长江经济带经济持续恢复,展现出强大发展韧性。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2%,高于全国总体水平0.2个百分点,在全国销售收入中占比达46.5%。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1%,高于全国工业企业总体水平1.4个百分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5.4%,高于全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总体水平3.6个百分点。

通过案例我们直观的看到,注册企业类型对公司节税效果在90%以上。有时候在评论区总出现质疑的朋友,朋友们记住一句话,机会和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质疑可以找李小帅了解相关政策,机会是把握在您自己手中的,不要因为您的质疑耽误了企业的发展!
欢迎想要了解更多的园区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方面的问题,可以给助人为乐李小帅点赞,关注,发送私信。由李小帅为您详细解答!编辑不易喜欢请点赞,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