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暴力,又一起性别暴力事件!
近日,山东威海男子刘某某强奸10岁女孩致其怀孕,获刑12年。
据了解,这是山东省首例因强制报告制度而立案侦查的侵害未成年案件,一时间引发网友热议。
据威海检察院官微显示,2020年8月28日,威海市某医院接诊了一名10岁的女孩小叶(化名),经医学诊断,小叶已怀孕21周,于是接诊医生当机立断,立即报案。次日,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
经查明,刘某某到被害人家中,在明知被害人为幼女的情况下,仍采取按手,堵嘴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
无独有偶。类似性别暴力事件并非个例, 据安徽肥东检察消息,一男子吴某某为了备孕生育,逼迫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停药,导致女方病情恶化不能自理,严重时吴某某没有将其送医治疗,同时据相关媒体报道,案发当晚,吴某某用热水器最高温热水为其洗澡,发现女方生命状态微弱时,才送其到小诊所治疗,经医生查看后初步判断马某死亡。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犯虐待罪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下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这量刑太轻了,这不是鼓励犯罪吗?“”婚姻是自由合法的奴隶贩卖“”这样才叫虐待吗?不应该是谋杀吗?”
那么,什么是性别暴力呢?法律如何定义性别暴力呢?
据《性别平等的全面性教育案例手册》介绍,性别暴力是基于不平等性别权力关系的一种暴力。
性别暴力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有多种表现形式,如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亲密关系暴力、家庭暴力、恋爱暴力、性骚扰与性暴力、网络暴力、恐同欺凌、校园暴力与欺凌等。
性别暴力违背人权,每个人都拥有不遭受暴力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对他人施暴。因此,预防和制止性别暴力是全社会的责任,人们对性别暴力应零容忍。
据《组织动员、精英动员与中国女权运动的演进逻辑研究》显示,性别暴力抗争最先起源于2011年9月,“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美国籍妻子Kim在其微博上刊登出头部、耳朵和膝盖多处受伤的照片,同年11月,Kim又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张颈部有多处红肿的家暴照片,李阳的行为瞬间引起了反家暴人士的愤怒。于是反家暴人士开始计划组织起来共同声讨李阳,例如,李阳在南京大行宫会堂举行演讲活动时,一些女性志愿者高举“李阳:英语之技易学,家暴之痛难移!”的标语。
然而,当下大力弘扬建设健康城市,然而我认为健康城市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重新解读城市,即城市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实体,它首先是一个人类生活、成长和愉悦生命的现实空间。而中国具有几千年的封建文化积淀,“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观念对两性关系有着深重的影响,因此,妇女往往成为性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女性生活、成长和愉悦生命的现实空间正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严重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立与完善。一个健康的城市、文明和谐的社会应该是不存在或很少存在性别暴力的,更是排斥、鄙视、打击性别暴力行为的。
因此,反对性别暴力必须构建和完善党政主导、妇联推动、多机构共同合作的社会化干预网络,通过相互贯穿合作和网络系统的作用,有效遏制性别暴力。消除社会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创新工作方法,动员和组织全体公民共同参与。
对此,你对该类案件有何看法呢?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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