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要提到结婚,最先进入脑海的就是彩礼这个问题。结婚该不该给彩礼?应该给多少彩礼?这个问题成了准备结婚的两人心上的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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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认为结婚不应该给彩礼,他们的理由是这样的:

他们直言道:彩礼本来就是封建时代遗留下来的陋习,彩礼纯粹就是女方嫁女儿为了充面子,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其次,今年新出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结婚就不应该给彩礼,更不应该伸手要彩礼。

另一些人认为结婚必须给彩礼,他们是这样说的:

愿意给你花钱的男人不一定爱你,但是不愿意给你花钱的男人肯定不爱你。古代结婚都是讲究三书六礼八抬大轿的,彩礼在这个东西自古以来就有,现在怎么能说停就停,说不给就不给呢?婚前不给彩礼怎么证明男人爱她呢?怎么保证她嫁过去不受欺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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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要不要彩礼这个事情并不复杂,主要是该不该给彩礼,给多少合适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我见过很多结婚时要了高额彩礼婚后夫妻恩爱举案齐眉的;也见过很多要了高额彩礼之后被婆婆嫌弃老公刁难的;还见过很多结婚时没有要彩礼夫妻依旧相敬如宾琴瑟和鸣的;也见过结婚时不要彩礼却总是被婆婆使唤老公责难的。

不难看出,结婚时给的彩礼多少的并不会严重影响到婚后的家庭关系。对婚后影响大主要是对方在自己心中的重要程度和婆媳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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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作为一种婚礼之前的一种传统,个人觉得还是有必要给的。但是彩礼的金额应该以当地市场行情和对方的家庭经济条件作为支付的依据。如果当地彩礼普遍比较高,并且男方有能力支付,那么多给有些也不要紧。如果男方实在支付不起,那女方就应该少要一些。

人都是自私的,就算面对爱情的时候也是这样。

当一个人轻而易举的就可以获得某个东西时,那这个东西在他心里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男人都愿意花同样多的彩礼去娶别人而不娶自己女朋友的原因。说到底就是因为男人觉得自己跟女朋友谈了这么多年了,该得到的都已经得到了,不愿意再付出了吧。之所以愿意花同样的多的钱去娶别人,就是因为喜新厌旧。

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说的是一对谈了5年的情侣因为28万彩礼的事情闹得分手了。后来这对情侣的男方娶了自己的小学妹,也同样是给了28万彩礼,而且还给前女友(这对情侣的女方)送了结婚的请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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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出来以后文章收到很多的评论,但是大部分都觉得是女方的错,认为是她要的彩礼太高了。大部分言论都是“既然谈感情就别谈钱,既然谈钱就别谈感情”或者是“同样的东西免费用了五年现在凭什么要按原价?同样28万我为什么不能换个新的?”

那篇文的评论超出了我的预料,因为我觉得应该有大部分人会同情女方才对。这对情侣同甘共苦在一起五年,原本相处得挺好的,现在因为彩礼这点事情说分就分,感情真的就变成了一文不值。在这段情感里男方做得很绝情,女方被伤得很惨。

男方把五年的感情当成了削减女方彩礼的工具,而这五年的感情却成了女方结婚时的负担。

男方明明有支付这笔彩礼的能力现在却不愿意给了,觉得谈了五年的恋爱就不应该要这么多的彩礼。但是女方在彩礼这个问题上已经做了让步,当地行情三十几万,他们主动减少到了28万。即使这样男方还是不肯让步,因为他和其他人一样,都认为“谈感情就别谈钱,谈钱就别谈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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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5年又怎样?都是第一次嫁人,我凭什么不能要彩礼?同样是28万,凭什么他娶别人不娶我?

这个是那个女孩参加完对方婚礼回来时向闺蜜哭诉时说的话。假如这女孩没有跟她男朋友谈恋爱,那这个男孩来娶她的时候也最少要28万的彩礼,那为什么跟他谈了恋爱以后就不给了呢?人家都是同等情况下考虑自己熟悉的,之前有过接触的,而这个男方却反其道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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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当初追女方的时候嘘寒问暖,把对方当作自己的小宝贝。时时刻刻都想着怎么让对方开心和快乐,怎么做才能巩固两个人的感情。女方也是真心对待男方,对男方关爱有加,为了两人美好的未来一起努力着。两人恋爱相处了五年,很多事情都已经磨合得差不多了,这种情况结婚的婚姻关系应该是比较稳定的。

以两个人谈过恋爱来压价的婚姻在实质上就是以爱情为借口对婚姻赤裸裸的道德绑架。

很多人就是这样,刚开始用的时候不收你钱你觉得对方很好,之后要收钱了就觉得对方很过分。殊不知这个东西本来就是要收费的,只是人家让你免费使用一段时间而已。因为自己和对方谈过几年恋爱就要求对方降低门槛,甚至不要门槛,这在本质上就是自私自利,这是以爱情为借口对婚姻赤裸裸的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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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婚姻的前奏,两个人的感情应该是从爱情再到婚姻,这个顺序最好不要反。在恋爱阶段好好地对待一个你值得对待的人,然后想尽一切办法把对方娶回家,这才是一个男人在感情上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