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30日)上午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议案,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快马加鞭。坊间所关心的若干问题,如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如何组成、立法会90个议席如何分配、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如何运作等终于揭晓。

笔者认为,今日通过的这份重磅涉港议案彻底堵住了选举漏洞,“揽炒派”夺取特区管治权的痴心妄想终成南柯一梦,有利于落实“爱国者治港”,香港走向良政善治可期。

这份重磅涉港议案中,有三处修改值得重点说道,中央出手“稳且准”,一锤定音。

首先,立法会议席增至90席,确定“432”方案。根据全国人大决定,90名立法会议员将通过选委会选举、功能组别选举和分区直选分别选举产生。此前政界抛出不同方案,包括“432”(选委会40席、功能组别30席及分区直选20席);“333”方案(三大界别各占30席),“522”方案(选委会占50席)。最终,中央敲定“中间落墨”的“432”方案,选委会占较大比例,凸显其“压舱石”作用。

香港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早前接受深圳卫视&直新闻专访时指出,“在香港回归初期,立法会议员中有小部分是选举委员会选举出来的,他们与特首的政治理念相近,是行政长官的坚实支持者。当然不是样样都同意,他们提出了很多自己的建议,帮助行政长官改善政策。”

范徐丽泰认为,立法会议员由选委会选举产生是回归基本法立法的原意与初心,即香港实行“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行政和立法之间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笔者相信,今后香港行政和立法的协调性会更好,以往立法会常见的“为反而反”的现象可以杜绝。

此外,中央采用“432”方案也是顺应及平衡香港民意,中间落墨合情、合理。紫荆研究院近日的民调显示,最多受访者倾向“432”方案,占36.9%,其次为“333”方案,占24.2%,而“522”方案亦得到20.4%受访者支持,另有18.5%表示不清楚、无意见。虽然上述三种方案没有任何一种得到过半数的大比例支持,但总体而言,中间落墨的“432”方案较受市民欢迎,比其他方案的支持度均高出超过一成。

其次,全数取消了区议员在立法会和选委会内的专门名额,这超出了一部分人士的预期。

事实上,国务院港澳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张晓明在广泛听取香港各界意见之后,曾于3月18日指出,基本法第97条订明,区议会主要负责接受特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顶多是个咨询机构,是一个基层社区服务机构,不该有太大的政治功能。现在实际情况是有一些区议员区议会变成他们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冲击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平台,这显然是有必要调整。而在座谈会上,亦有多名人士提出,应取消区议员在选委会内的专门名额,起码是大幅削减有关名额,他会将意见带回去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无须讳言,此前有部分港人,包括有内地法律界人士也认为应保留一定议席,不应全数取消。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采纳了全数取消的意见。笔者认为,中央此举是回归基本法第97条,让区议会回到本身的职能,解决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而不是继续陷入政治纷争。如果不全数取消区议员在立法会和选委会内的名额,区议会就难改高度“政治化”的现状,中央此次动手术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过去一年多区议会的诸多乱象已无需赘言。

第三,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并引入国安委,所作出的决定不接受司法复核。

分析认为,中央此举是落实“爱国者治港”的保险“前移”,修法之后,反中乱港者必定出局。这一点恰好也佐证,全数取消区议员在立法会和选委会内的名额是从选举输赢角度出发的质疑纯属无稽之谈。有香港国安委严格把关在前,何苦再出此下策授人以柄?

香港国安委就参选人出具审查意见书制度,有利于从更高层面保证审查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香港国安法第14条列明国安委工作不受特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过去香港选举提名门槛低,选举主任对参选人的资格确也存在把关不严、标准和程序不一、甚至决定被司法复核推翻的状况。此次中央出手,一步到位完善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非常必要且合理合法。

必须指出,香港现行选举制度漏洞除了使国家安全遭受威胁之外,更大的问题在于“揽炒派”以民主之名破坏民主,香港代议制陷入危机,例如2019年10月立法会复会以后,“揽炒派”议员恶意“拉布”(拖延议事程序),导致立法会半年多停摆。诚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所言,此次修法,不仅仅是一场“政权保卫战”,而且是香港民主保卫战,拯救已经陷入危机的香港代议制。从此,香港民主发展的路径进行了调整,但推进民主的根本方向不可能改变。

可以预见,此次修法之后香港必将实现真正的“爱国者治港”,特区政府管治效能得到切实提高,有条件放开手脚解决社会深层次问题,走向良政善治可期。

作者:刘立平,深圳卫视直新闻主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