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女儿国疑被发现,“不婚主义”背后是情感生活的绝对自由

在古典名著《西游记》中,唐僧经历的所有劫难里,唯独遇到女儿国国王这一“劫”最为旖旎温情。在很多人的认知里,都认为女儿国只是《西游记》作者的臆想之作,但近来有学者却惊异地发现:女儿国在历史上曾经真实存在过,而且目前尚有遗迹可循。

在《旧唐书》第一百九七卷《南蛮西南蛮传》中曾经有这样一段文字:“东女国,西羌之别称,以西海中复有女国,故称东女焉。俗以女为王。东与茂州、党项接,东南与雅州接,界隔罗女蛮及百狼夷。其境九日行,南北二十二日,有大小城八十余城。”

旧唐书》成书于后晋时期,距离唐朝灭亡为时不久,所以这段记载的内容是相对可靠的。“女国”“女王”等社会人口特征和政权组成方式,在男权为尊的时代的人看来是新鲜而奇特的,也是匪夷所思的。

奇特的“女国”记载显然引起了《西游记》作者的浓厚兴趣,故而在创作过程中特意设置了“女儿国”这一情节,既可以体现取经之路的多姿多彩,也可以顺便测试唐僧色戒修持的成就。

后世读者对“女儿国”曾经是有着种种猜测的,但终究都因为证据不足难以定论。四川省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四川康藏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新建先生,在翻阅史料的时候,发现了《旧唐书》中这段有关“女国”的记载。经过对文史资料的严密论证和实地勘察,他惊奇发现:《西游记》中的女儿国并非作者杜撰,而是曾经在中国历史上某个特殊地域真实存在过的社会形态。

按照《旧唐书》的记载,以及古今地名变迁,“东女国”所在的区域就在今天的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至道孚县一带。“东西九日行,南北二十二日行”,估计撰写这段文字的人并没有对“东女国”的辖域情况进行勘测,而是根据人步行的速度进行了粗略估算。如果按照一个普通人每天行走30公里计算,“东女国”应该是一个东西宽约270公里、南北长约660公里,疆域略显狭长疆域的国度。

“东女国”在当时唐王朝版图的西边,幅员大体囊括了四川西部、云南南部和西藏东部相当大的一个区域。据《旧唐书》等记载,东女国的建筑以碉楼为主,估计也是为了适应相对湿度大、雨水多、虫蚁多的生存环境。

东女国并非如同《西游记》描写的那样,举国全是巾帼红颜,生育全仰仗“子母河”中水。事实上,东女国男女皆有,不过是女性社会地位比男性要高,国王、官吏都是女人,男人不能出仕,但男人可以当兵。最高统领除女王外,还设有副女王,女王去世之后,一般由副女王接任。

不仅政权组织形式如此,在家庭生活中,也是以女性为尊,男人既不能掌管家务,也没有相应的财产继承权。东女国也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国家,例如在住房问题上,女王居住的是九层碉楼,除女王之外的其他人居所碉楼不能超过五层,否则就相当于违反了古代传统社会的“僭越”之罪。女王衣着华丽,穿着青毛布领的绸缎长裙,裙摆拖地,金花修饰。

任新建的研究是非常仔细和严谨的。经过考察,任新建认为历史上的东女国更精确的位置就在今天的四川、云南、西藏交汇的雅砻江,和大渡河的支流大金川、小金川一带。这一带迄今为止仍然是有名的女性文化带,残存着许多母系氏族社会的特征。而扎坝就是母系氏族社会特征残留最为明显的地区。

扎坝原来是一个地区,共有7个乡,人口总计一万多人。后来因为行政区域划分被分为两个部分,其中5个乡划归道孚县管辖,两个乡划归雅江县。

扎坝人至今依然是奉行“以女为王”的社会规则,家中事务女人说了算。扎坝人有的家庭人口可达30多人,最为奇特的是,扎坝人都是“不婚主义者”。多数家庭都有男有女,但女性都是母亲,而男性则是舅舅,即母亲的兄弟。家中年岁最长的女性,就是家里的“大当家”,主宰家族的一切。

在现代文明繁荣发展和新型婚姻制度实施多年之后,许多人正在为自己的恋爱、婚姻、家庭尝遍了酸甜苦辣,而看似奉行“不婚主义”扎坝人,却实实在在享受着最为自由自在的恋爱和感情生活。

情感生活得以绝对自由的根基是:扎坝人迄今依然实行走婚制度。男女之间通过集会互相认识,男人看上了女人,就会抢走女人身上的手帕等物品;女人如果不索要被抢走的物品,就表示也对男人有意思,默许了男人的追求。

到了夜晚来临,女方的“致命诱惑”和“爱情考验”就双重来临了。男人面对的,一方面是如花似玉的心爱女子,另一方面则是高达10多米的碉楼。

女人不会出去找男人约会,也不会给男人“留门”。男人必须用手指抠在石头缝隙中,徒手攀爬上女人居住的高楼,然后像耍杂技一样,侧着身子钻进碉楼上的矮小窗户,才能与美好的爱情真正相遇。这个艰难过程,既可以考察男人的胆气、勇气和身体素质,也可以体现男人是否是真心喜欢女人。

然而,在享受绝对情感自由的扎坝人这里,恋爱自由仅仅是第一步。男人经历爬碉楼、钻矮窗之后,就可以如愿住在女人这里。翌日天明,男人就会偷偷离开。如果男女双方对彼此都满意,这种交往就会持续,交往的频率也是自由决定;如果双方感觉不好,就可以“相忘于江湖”,从此没有任何关系,不用受到任何规则约束和道德束缚。

这种来去自由的关系,扎坝人将之叫做“甲依”,即“伴侣”的意思。扎坝女人和男人,可以有一个“甲依”,也可以同时拥有多个“甲依”。当然也有个别“情有独钟”的男女,终生只选择一个“甲依”,两个人走婚到老、白头到老。这就是第二个绝对自由:来去自由。

第三个就是家庭自由。扎坝女人生育了孩子之后,“甲依”不会去认领,也不会要求“甲依”承担相应的抚育责任,孩子母亲所在的家庭独自抚养成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扎坝人“单知其母,不知其父”,当地孩子基本都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这项“知情权”的保障,估计也是为了避免将来兄妹相恋的悲剧出现。

《旧唐书》用了较大篇幅记载了东女国的风土人情等情形,再加上以扎坝为中心的女性文化带的遗存,基本可以印证今天的四川甘孜地区就是历史上的东女国,也就是《西游记》中女儿国的创作原型。

然而,令今天的研究者颇为费解的是,历史上幅员不小、存在时间并不短的东女国,为何在《旧唐书》上昙花一现之后,就没有其他的文献资料对此有过只言片语的记述了呢?

这必须从东女国的特殊历史进程说起。

唐玄宗在位的时候,唐王朝和吐蕃关系融洽,吐蕃借此将辖域从雅鲁藏布江以东,扩大到了大渡河一带。到了唐代中期,唐王朝和吐蕃关系恶化,双方之间斗争了100多年。唐王朝采取战争、招抚等手段,逐步收复失地,也将一部分少数民族迁徙到了内地。其中有八个部落从岷山峡谷迁居到了大渡河沿岸,其中就有东女国所在的部落。

据史料记载,当时的东女国女王曾经被朝廷接见,敕封为“银青光禄大夫”,一方面说明当时唐王朝对这些少数民族部落的尊重,另一方面也充分证明,东女国、吐蕃国等少数民族政权组织虽然有着“国”的名号,但唐王朝从来不认为其是一个独立的国度,而仅仅是一个相当于行省级别的属国。

到了唐晚期,唐王朝和吐蕃之间的斗争愈加频繁和激烈,东拉西扯、犬牙交错,这些处于斗争区域的部落等遭受了“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波及,势力愈加衰弱,只能两面讨好,在夹缝中艰难生存。

唐王朝最终衰落并且灭亡之后,吐蕃也逐渐崩溃,东女国等部落小国虽然避免了“夹缝”遭遇,但所在区域也变得更加零碎和没落。包括宋元明三代在内,朝廷主编的正史上就很难给它们留下一席之地。加之东女国等所在的区域文化落后、缺乏相应的史志制度,所以自己也没有留下什么有价值的文史资料。直到清代之后,朝廷完善了土司制度,社会管理开始规范,这些小部落才算是有了一个官方的“名分”。

有趣的是,在今天的湖北省随州市洪山镇,为了发展旅游事业,当地建设了一个女儿国景区,有女王温泉、西游记公园、省委大院和蟠桃园等景点,颇具西域风情和游玩乐趣。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的“女儿国”,也和历史上的东女国也没有任何牵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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