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北京市密云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光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光辉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北青报记者 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