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良伟,男,汉族1980年4月出生于京山市孙桥镇陈集村,现住钟祥市王家湾五组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我出生在原京山县孙桥镇陈集村一个贫困的家庭,长大后因家庭仍然没有脱离“贫困”,经他人介绍到钟祥市柴湖镇东湖一户人家做了上门女婿。在钟祥市生活期间,我凭借勤劳、吃苦,通过做小工、瓦工、慢慢做到了承包工程小老板、项目经理,并积累了一些资金。谁知,2013年,因一场车祸,造成本人高位截瘫,腰部以下都失去运动功能,行动只能靠轮椅,并且定为二级伤残。尽管如此,本人并没有被击垮,相反,凭借良好的人脉关系,仍然买了一台打桩机,继续从事建筑事宜,并且业务开展得风生水起。
二、修路的基本起因。2019年年初,我从钟祥市回陈集村老家探亲,因道路大坑小洼,导致小车陷入路中,好的是有乡亲们出面帮忙,才顺利回家。本人回家后,得知村委会想修建村公路,处于没有资金在犯愁,我也因这次回家,小车被陷入路中的情景触动很大,于是,本人与本村书记交谈后,当即表态,这条路,我可以垫资修建。后来,邻村听说陈集村要修路,五泉庙村、古堤埂村、友利村也希望我垫资为他们修路。
三、修路款项的基本情况。
2019年2月,我开始寻找修路的伙伴、筹集资金、添置设备。2019年3月,涉案工程经过招标,我顺利入围。我中标后,历尽六个月,将上述四个村的水泥公路修建好,后加之永兴镇龚场村,我共为5个村修了11.25公里通村通组公路,除了永兴镇龚场村2.75公里没有交通配套外,其他4个村均有交通配套。总工程造价623多万元,通过交通配套已解决160万元,尚欠我工程款463万多元,如今一年半过去了,尾款收回却遭遇困境,所欠款项一分钱都要不到了。
四、请求解决修路款项的途径。由于涉案修路款项大部分为筹借,加之因修路尚欠农民工工资、尚欠工程材料款,因此,我请求:1、能否从2021年财政“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奖补中解决100万元;2、能否从交通局的“四好公路”建设项目中解决剩余大部分,每公里20万元。这个项目是不需要村配套资金的(“四好农村路”),这也是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3月4日提出“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时, 2015年5月2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国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3、能否从农业农村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解决。
以上请求不知妥否,请您在百忙之中为我考虑考虑。谢谢!
投诉人:湖北省荆门京山市孙桥镇陈集村五组 李良伟
21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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