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 ,除了考虑夫妻情感是否确已破裂以外 ,还要考虑一些案外因素,比如社会稳定、人身安全。
离婚案件无论是对于法官、律师、当事人而言,风险都极高。尤其是女性起诉离婚的,判离后,男性的报复心理往往会比较重。
对于一些男性,尤其是经济较为落后地区的男性,会认为老婆是私有化物品,因为娶一个老婆可能得耗费整个家庭的财力才能实现,甚至是对外举债。
这样的思维导致他会将法官,律师摆在他们的对立面,认为他们都是夺取他私人财产的帮凶,所以一旦判决离婚,男方就会伺机报复。而对于已经离婚的老婆,可能更为激愤,抱着“得不到的就要毁掉”的心理,对女方再次实施伤害。
别人都说“结婚之前擦亮眼睛,谨防渣男”,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一旦踏入,就是牢笼。
不过,面对这种久拖不判离的现象,新《民法典》规定了第一次不判离后分居满一年的,第二次提起的,应当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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