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信息网

原标题:醉驾入刑十周年 “醉猫”曝光记第一期

严查酒驾、醉驾

是交警蜀黍的日常工作

夜幕降临

整装待发

在涉酒事故易发、多发路段

“小黄人”的点缀

警灯的闪烁

无论风里雨里

都在卡点等你

酒、醉驾查处

我们一直在行动

2021年,是“醉驾入刑”实施的第十个年头。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时就会被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但还是有些人心存侥幸,喝完酒没有放下手中的方向盘,去触碰法律的底线。让我们一起看看有哪些“明星”吧。

曝 光 台

1、2021年4月9日晚上20时许,贾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冀F***3C”汽车在雄县雄州路与双候大街交叉口被查获,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3.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021年4月9日晚上20时许,纪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冀“F2***0”客车在安新县容蠡线由至综合检查站附近时被查扣,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7.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021年4月13日晚上21时许,郑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冀F***L7”汽车在雄县雄白路被查获,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6.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021年4月20日晚上20许时,王某驾驶车辆号牌为“冀F***X6”汽车在容城县金台路与板正大街交叉口路段被查获,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

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1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满12分。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雄安交警提醒您

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

远离酒驾 ?珍爱生命

(来源/雄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