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8月7日,在国民党政府直辖的华中重镇——汉口特别市,发生了一起美军和其他外侨集体强奸、轮奸中国妇女的特大淫舞案,这就是曾经轰动全国、举世皆惊的汉口 “景明大楼事 件”。

“事件”发生的历史背景

景明大楼在汉口鄱阳街青岛路口(现为鄱阳街53号,人称 “民主大楼”),原来是英国人办的“景明洋行七抗战胜利后,景 明洋行停办,大楼成了一座外侨公寓。住在里面的,英国人、犹 太人、美国人都有,而以美国人居多。美国空军临时招待所就设 在这里。

1946年夏,蒋介石发动大规模的反共反人民的内战,美国军 人以“盟军”身份在我国横行无忌。汉口街头,美国军人酗酒闹 W、美国吉普车祸伤人等现象.层出不穷;美军掳辱中国妇女的 罪行,亦时有所闻。就是以所谓侨民身份出现的美国商人、传教 上或外交官员,也在“正人君子”的面纱下,和美国军人一道,进 行种种卑鄙无耻的罪恶勾当。国民党政府要利用美国的军爭力址 进行内战,对于美军的不法行为,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姑息 政策,听之任之,因而更加助长了美军的嚣张气焰。

1948年,正是国民党反动政权面临崩溃广极力乞求美援,疯 狂挣扎的阶段。这一年里,首先是元月北平发生了骇人听闻的美军强奸北京大学女学生沈崇事件,在国民党当局的包庇纵容下不 了了之。前波未平,后波又起。8月7日,汉口又发生了美国人集 体强奸、轮奸中国妇女的“景明大楼事件”。

“事件”发生前的预谋活动

在“事件,,发生前半个月 —1948年7月22 0,住在景明大 楼的美孚公司汉口分公司大班(即副经理)利富,即将调离汉口, 他同美国空军军官乔治・林肯商量,准备在自己的住处——景明. 大楼的五楼举办一场舞会,以为利富送行。随即把先后曾在天星 歌厅和江汉歌厅搞乐队的菲律宾人赛拉芬(又名西来宾)找去。经 过密商,决定用“为某中国富商做寿,跳舞庆祝”之名,由赛拉 芬出面,负责组织乐队伴奏,代邀中国妇女参加,一是伴舞,二 是伴宿;不许中国男人参加。利富当即给了赛拉芬一笔筹备费和 几十张印好的粉红色横折式纸画。纸画正中绘有妖艳女人的裸体 画象,画旁两行英文“酒与女人”“快乐”,作为邀约参加舞会的 “请柬”。’

赛拉芬是当时汉口菲律宾侨民的头领。因为菲律宾长期是美 国的殖民地,虽然已经独立,但他和利富的关系仍很密切,加上 又有利可图,就唯命是从了。

在这之前,汉口国民党政府已经宣布禁舞,只允许歌厅活动。 可是以各种形式出现的地下舞厅,都非常活跃。赛拉芬抓住这个 时机,也曾组织过几次舞会,吸引了许多“舞迷”,获利不少。因 而包办舞会也成了赛拉芬的生财之道。

赛拉芬领命后,便立即跟本国的侨民、同事克劳兹和他的中 国辨妇章月明等商量,决定由章出面邀约中国妇女,由他和克劳 兹负责组织乐队。章月明找到江汉歌厅茶房头佬杨玉麟,通过杨 的关系,先找到江汉歌厅歌女莎莉、熊洁、砚秋;后来,章、杨 又找江汉歌厅茶房刘宝山,请他帮忙找人。刘见此事可捞J大笔 钱,孟十分卖为。他找到失业舞女曹秀英,要曹动员中国妇女去 参加舞会,并许以厚利。曹秀英当时生活十分困难,见有利可图, 当然十分热心。她不仅邀约了自己的同屋(曹住汉口三教街巴公 房子「今兰陵路)张太太(谭桂英)、杨太太、黄如意;又与赛拉 芬的中国嫌妇谭碧珍一道,邀请家庭妇女刘太太(薛英)、罗太太(胡曼华)、朱小姐,还有自己的女儿曹志兰等10多人参加。在当 天参加的舞会的共有30多名中国妇女,其中有达官巨贾的太太和 如夫人,也有不少名门闺秀。她们中年龄最大的是32岁的曹秀英, 而年龄最小的则是曹的15岁的女儿。这些中国妇女,除极少数是 职业舞女外,多数则是前来赶时髦参加“社交”活动的,也有的 是“赶场会” “过舞瘾”的。这是当时的一种社会风气。尤其这次 舞会打的幌子是为某巨商举行“祝寿舞会",似乎名正言顺,因而 陷入这场骗奸圈套的妇女,比组织者原来预计邀约的更多,更符 合预谋者“越多越好”的意图了。

一场由诱骗到强奸、轮奸的兽行

8月7日这一天是星期六,正是西方生活方式的“周末七下

午,按照主谋者的部署,先派车将集合在一元路坤厚里18号菲彳 乐师克劳兹家里的乐队人员接走;俟天黑后,再派车将等候在三 教街美宜琦餐厅里的一部分中国妇女接到景明大楼。

参加舞会的“女宾”陆续到达景明大楼时,美军人员和旅汉 外侨已有20多人在场。其中以美军最多,其余则是在汉经商的美 国人和英国人。美国人有美孚公司汉口分公司大班利富,职员陆 惠人、佛兰克、史塔司博,传教士何佛鲁,基督教青年会干事狄 尔顿,以及美国侨民李琪、卡尔顿、格鲁、卡来尔等;英国人有 传教士袁光明,江汉关水上视察赫达生,汉口协和医院救护员汤

普生等。美国空军少校弁治•林『柑利富是这场舞会的“上人L 舞会开始前举行“鸡尾酒会”,男女混杂,蚪笑喧闹・淫声浪 语不绝于耳,凡参加舞会的“女伴气都由组织者给每人胸前挂上 一块小木质花牌,上面绘有一幅男女两性猥亵的彩色淫画。这是 美国传统的“吉祥物气

晚9时半,仆役刘忠泉奉主人利富之命将电梯上锁,舞会旋 即开始,一时间淫曲声起,男拥女抱,个个如醉如痴,跳得忘乎 所以,谁也不觉大祸将至。

在阵阵加紧的乐曲声中,人多舞急,加上酒气缭绕,烟雾弥 漫,洋人们借酒装疯,丑态逐渐显露,有的强吻女伴,有的掐腰 摸身……因此,有的妇女找各种借口溜走。负责邀约舞伴的章月 明亦于此时悄悄离去。但洋人兽性更为猖獗,一名美军军官竟将 曹秀英当众搂起,随即按倒在地,将曹的内衣、短裤扯破。此时 突然电灯熄灭,舞场内一片混乱,中国妇女的呼救声和洋人的淫 笑声混杂一团,乐队人员纷纷不辞而别。曹秀英拼命挣扎,才从 后楼“太平楼”逃脱。其余在场的中国妇女均难逃厄运。

当晚12时许,侥幸逃出虎口的歌女巧巧,找到未及逃出的莎 莉家里,同莎莉的母亲一道,将她经历的情况告知汉口市警察总 队分队长方向,由方向转报鄱阳街管段的市警察局六分局(今北 京路小学隔壁),再由该局局长苏天纯请示市警察局局长任建鹏 后,派分局巡官马步云带几名警察前去侦察。

马步云等人到达景明大楼时,遭到洋人的阻拦,不许上楼。又 是几经请示、交涉,马等才上到了五楼。这时已是8日凌晨3时 许了。现场上仅剩利富和乔治•林肯,两个人强作镇静,只说是 一场“送行舞会”已经结束。然而他们那副兽性刚过的神情以及 地上和沙发上的残留的衣裤碎片、遍地烟蒂、淫秽画牌等,也正 说明一场混乱刚刚过去。由于利富等坚不吐实,警察局的侦察人 员只好怏怏而返。

消息爆出舆论哗然

8日,汉口的《中国晚报》(总编辑龚啸岚,现为湖北省剧协 副主席)首先把这个“事件”公开报道出来。全国各报社驻汉记 者也将此向本报社如上海《大公报》、《文汇报》、天津《益世报》 等发了新闻。从8月9日起,武汉三镇的10多家大小报纸接连不 断地发消息,写评论。

消息传开,举国哗然。汉口、武昌、汉阳三镇的街头巷尾、茶 楼酒馆,人人议论纷纷。全国人民群众和广大海外侨胞,得知这 一丑闻,无不义愤填膺,纷纷写信或来电,要求国民党政府“当 机立断,严惩罪犯,维护国体”。一名叫王桂兰的妇女,在写给 《新湖北日报》的一封抗议信中这样写道:“当我得知……集体奸 污被邀约参加的舞伴之后,全身都被怒火燃烧起来了!……我们 不得不提出反侮辱的严重抗议,要他们知道,中国还是中国,汉 口还是中国人的汉口!我们要求政府当局给予妇女应有的保障,彻 底追查真正的主犯者。必须给予真正的主犯者以最严厉的处分,来 洗雪被侮害者的仇恨,,痛切陈词,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的正义之 声。远在北欧的荷属望加汤华侨小学学生周海利、张文正、梁赖 芳、简得智等,还直接写信给国民党汉口市政府提岀抗议,要求 维护国家尊严.严惩凶犯。

力图掩盖自欺欺人

从“事件”发生起,接连10多天里,报纸上人民呼声蜂起。 迫使国民党当局再也不能保持沉默了。他们惟恐事态扩大,影响 “中美邦交”,一面派人向新闻界疏通,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 了气要记者们“顾全大局”;一面传讯章月明、杨玉麟、刘宝山等几个中国人,要他们承担“责任”,掩人耳目。

至于真正的主犯,美国人利富和菲籍乐师赛拉芬,早已在 “事件”揭露后不久逃往香港;而美军人员和美、英侨民那伙强奸 犯,则一直逍遥法外。甚至组织者之一的菲籍乐师克劳兹,仍然 安居武汉,谁也不曾过问。那个曾参与强奸中国妇女的美孚汉口 分公司职员陆惠人竟反咬一口,为自己及其同伙推卸罪责。他在 8月18日写给汉口市警察局长任建鹏的信中竟胡说什么:“该项 舞送会,全系私人性质。惟查自8月9日至8月13日汉口华文报 章所载各节,核与事实不符。是否因到会之舞女与邀请彼等参加 之乐队领袖之间,对于付给之舞资发生问题,致使舞女方面因而 在外报告失实耶。”这份颠倒黑白、破绽百出的信件,说明罪犯的 气焰是何等嚣张!

在人民强大的正义呼声的压力下,作为“民意机关”的国民 党汉口市参议会不得不出面走一番过场,于8月25日,以“为景 明大楼跳舞强奸案请彻查严办并禁止假借任何名义举行舞会由” 给汉口市政府去了一纸公函。而汉口市政府在接到这份公函后过 了 20天,才将汉口市警察局的一份内部文件《调查报告》复转参 议会,搪塞了事。

国民党中央也迫于舆论压力,先由内政部对汉口市政府下了 一道“查复”的指示,后又由外交部、国民党政府监察院、国防 部监察局派人到汉口作了一番调查。当国民党监察委员孙玉琳到 汉时,汉口各报记者曾当面询问此事将如何处置,孙玉琳答复说: “汉口发生之集体强奸事件,目前尚非监察院职权所应过问把 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作为主办这一案件的汉口市警察局局长任建鹏说广被害者既 不愿出面,本局亦不便捕风捉影,擅传被告人国民党汉口地方 法院首席检察官郑大纶还这样对新闻记者说:“被害人谭桂英等均 不愿告诉,而加害人究系何人,亦不能指控明白,无从查讯/如 此种种自欺欺人之谈,都说明国民党政府当局一直是本着大爭化 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在处理这案件。

草草终场民愤不平

这个喧嚣全国的“事件”,究竟怎样了结呢?国民党政府为了 欺骗舆论,找了几名中国人作为替罪羊。1949年元月5日,汉口 地方法院检察处奉命对章月明(女,32岁)、杨玉麟(男,42 岁)、刘宝山(男,34岁)、曹秀英(女,32岁)、章继宾(男,30 岁,美宜琦餐厅茶房)等5人提起公诉,罪名是:“妨害风化”、 “意图营利七4月1日,即案件发生8个月后,汉口市地方法院才 作出了判决:

章月明、杨玉麟、刘宝山、曹秀英、章继宾等共同意图营利,引诱良家妇女与他人奸淫,章月明、杨玉麒 各处有期徒刑三年,褫夺公权三年;刘宝山、曹秀英、章 继宾各处有期徒刑一年,褫夺公杈一年。

至此,这起辱国辱民的特大案件的处置就这样草草终场。但 是,当“判决”一宣布,顿时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极大愤慨,全 国舆论纷纷抗议,公开指责。时值人民解放军大举挥戈南下,武 汉即将解放,国民党官员作鸟兽散,人心惶惶,除了少数报纸作 尾声报道外,这桩特大案件也就宣告结束。

【本文节选自《近代中国大案纪实》,作者《文史精华》编辑部,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