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加速了国民党统治区社会的崩溃,凶杀、抢劫案件不断发生。就在这年11月间,汉口发生了一件惊人的“双钉血案”气不仅轰动了武汉三镇,而且遍传全国各地。

当时,我在武汉搞新闻采访工作,从案件发生的当天晚上,到 最后定案,主犯刘佑方被枪决,前后半个多月的时间,我曾向国 民党汉口市警察局第十二分局、刑警大队、司法科、武汉警备司 令部军法处、汉口地方法院、汉口纱业公会,以及主犯刘佑方的 住所和行凶作案的地下室、受害者汪绍伯的家,进行了釆访和参 观,并且在警局刑警大队翻阅过部分审讯记录。这不是一件一般 的刑事杀人案件,它的发生,也不是一个偶然、孤立、单纯的现 象,而是一次国民党统治区复杂社会问题的暴露。

事隔多年,我回忆当时采访材料,加以搜集整理,写成此稿, 以供研究国民党统治区社会问题的参考。

一、案件的发生

1947年11月3日,天气晴朗,下午3点半钟,在汉口二道棚 子附近,由球场通向姑嫂树的路上,来了一辆人力车,车上装着 一个用被子盖着的人体,后面跟着两个人,一个穿西服,一个穿 中山服。车子在这个四面荒僻的地方停下来,跟来的两个人将车 上的人体抬下,放在路边。人力车离开以后,两个人将那个人体抬着抛到路下边的水田里。这时,在远处田里做活的农民程子奎 等望见,十分惊疑,大声喊叫,追赶而来。那两个人仓皇分途奔 跑,穿中山服的人顺着马路逃走,穿西服的人因落入水田,脚为 泥水阻住,遂被群众包围。这个穿西服的人却毫不在意地说道: “你们的发财机会到了,要多少钱我可以给多少钱。”

当群众从水田里搬起那个被抛下的人体,看到那个人早已气 绝身亡,左右太阳穴各钉入一个约3寸长的铁钉,断定这是一件 谋杀案,遂扭住这个穿西服的人不放,送到当地警察第十二分局。 当场在这个人身上搜出小刀一把、3寸长铁钉一个,表链一根、挂 表一个、法币115万元、慎裕钱庄支票一张,票面金额为法币3.95 亿元,新德钱庄支票一张,票面金额为法币L 54亿元,协大银号 空白支票一张,宜丰银号空白支票一张,私章一颗(刘佑方)

当晚,警察第十二分局初步审讯,查明穿西服的人名叫刘佑 方,是杀人的主犯。那个逃走穿中山服的人名叫杜国正,是伙同 杀人犯。第二天上午,警察第十二分局,从汉阳东门麻巷七号,将 杜国正缉捕归案,又将刘佑方家中的包车夫杨行正抓来,当天下 午一并解送警察总局审办。

二、主犯刘佑方

主犯刘佑方,年27岁,武昌人,住北平路32号,是細北巨 富刘有余堂的后代刘宜生之子。刘有余堂是武汉著名的中药老店, 历史悠久,资力雄厚,设有几家分店,又是几个工商企业的大老 板,在武汉地区颇具影响。

刘佑方从小娇生惯养。抗战前曾肄业于武昌文华中学,抗战 期间到重庆,就读于精益中学,还上了一年复旦大学。胜利后回 到武汉,在其父开设的宜丰银号里工作,对外自称经理。后因其 狂嫖滥赌,亏欠甚多,被其父解职,并停止对其经济上的接济。

1947年4月间,刘佑方自筹小量资金开设万兴企业公司,自 任经理,请来小学同学杜国正管帐。

刘佑方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纨袴子弟,娶有一妻一妾,平日骄 奢淫侈,挥金如土。虽善于招摇撞骗,财源不竭,但在一些妖姬 恶少面前,装阔富,讲排场,仍感捉襟见肘,欲壑难填。

三、受害者汪绍伯

受害者名汪绍伯,年36岁,安徽太平人,住汉口苗家码头83 号。其父汪继轩,是中纺公司武汉办事处职员。汪绍伯幼年毕业 于太平小学,继入鼎新纱号学徒,三年满师后即在纱帮充当经纪 人,后因其叔汪占先开设荣丰祥纱号,令其担任经理.经常到纱 业公会、第一纱厂办事处、中纺办事处赶场。为人忠实,在纱帮 市场上,很受信任。汪受害后,尸体经报请汉口法院检察官勘验 后,由其家属搬至佛教会殡仪馆装殓。

四、汉口纱业市场

汉口纱业市场在汉口利济路纱业公会。这是一栋不很大的楼 房,每天上下午都拥挤着数百人,楼上楼下,屋内屋外,甚至马 路两边,都有三三两两的人,在谈生意、做交易。但这里没有生 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没有商业与生产直接棉纱用户的交易, 也没有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的交易,而是纱商与纱商之间的买卖。 这些纱商除了少数是办理过商业登记、领有营业执照的正规纱号 (公司)以外,大多数是未经办理登记,未领营业执照,没有定额 资金,没有一定数量商品的所谓“公司"、"商号”,只是拿着一块 空招牌,在这里进行买卖。像刘佑方的万兴企业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由于当时纱厂出售棉纱,开出棉纱提货单(市场上称为纱 单),不记户名,不限提货时间。因此,纱单在市面上形同货币一 样流通,货币当时时刻贬值,而纱单尚能保持一定的稳定价值。在 棉纱市场的交易,就是这种纱单的抛来抛去。买卖棉纱,当面议 价,不受限制,不开发票,不交税金。有的人上午买进,到了下 午,纱价看跌,就转手卖出;有的人消息灵通,知道纱厂生产量 不大,库存量不多,纱价看涨,就大量买进;知道纱厂近期要抛 售棉纱,纱价看跌,就马上卖出。这样买进卖岀,投机倒把,取巧营利,形成一个虚假繁荣的市场。

五、谋杀的经过

刘佑方打着万兴企业公司经理的招牌,经常去到纱业市场,结识了一些纱商和经纪人。这段时期又因赌博输钱,亏空太大,无 法弥补,竟想出抢劫钱财,伤害性命的办法。起初预备向纱商熊 子明动手,邀熊去他家,因熊机警未上钩,念头就转到汪绍伯身上。

11月3日上午10点多钟,刘佑方与杜国正,坐上天津汽车行 出租的小轿车,神气十足地来到纱业公会,找汪绍伯谈生意「说 有20台棉纱托汪卖出。汪绍伯在纱业市场上兜了一个圈子,回头 对刘佑方说:20台棉纱已成交,买主是敏记新纱号,言定价格合 计5.49亿元,敏记新经理沈人敏已开岀支票,计慎裕钱庄3. 95亿 元,新德钱庄1.54亿元。约定到刘佑方家中取纱单、交支票。

11点多钟,汪绍伯与刘佑方、杜国正三人同坐刘租来的小轿 车,离开纱业公会下行,到中山大道盐业银行门前,刘佑方叫杜 国正先下车回家准备饭菜,接待客人。汪绍伯与刘佑方则到长清 里慎裕钱庄将支票“照票”以后,再转到北平路32号刘佑方家中。 刘将汪引到地下室。这是一个阴森可怕的地方,光线暗淡,转过两道弯才到这万兴企业公司办公的地方,这里只有一张写字桌和 两张旧藤椅,还有一张床铺,杜国正有时就睡在这里。

汪绍伯在藤椅上坐下来,刘佑方拿出手枪对着汪的胸口,说 道:“不准动!不准说话!”汪绍伯辩解说:“有事好商量,何必如 此?"这时杜国正闯进办公室,不由分说地拿出绳子将汪捆绑,再 用蘸过柯罗方(麻醉药品)的纱布、棉花,蒙上汪的口鼻,待汪昏迷过去,刘从汪的衣袋里搜出慎裕钱庄和新德钱庄的两张支票。 接着将两个3寸长的铁钉钉入汪的左右太阳穴。

随后,刘佑方喊来他家中的包车夫杨行正,说道:“杜先生的 同学病了,你用包车将他送回家去。'‘由杨行正和杜国正两人将汪 绍伯抬上车,用被子盖着。拉到球场街上智中学(即今市六中)附 近,刘叫把汪绍伯抬下车来,命令杨行正回去。这时,刘心虚怕 汪未死再次加用柯罗方。另叫了一辆人力车,出钱1.5万元,拉 到二道棚子,刘和杜动手将汪绍伯抛入水田中,被群众发觉,扭送警局。

六、柯罗方和手枪的来历

通过刘佑方、杜国正的口供和警局侦查得知,柯罗方是刘佑 方伪造证件、假借武昌文华中学因做化学试验需用,向交通路科 学仪器馆购来。重量约合市秤4两,在地下室用去一半,再到上 智中学加用一半。

手枪2支是日本九四式,子弹62发,是刘佑方经上智中学体 育教员陈邦珍介绍,与警备司令部稽查处球场所所长俞英年认识, 俞英年两次卖给刘的。第一支是120万元,第二支是115万元。

刘佑方对汪绍伯威胁用过手枪以后,叫包车夫拖岀汪绍伯前, 即将2支手枪连同子弹送上三楼衣柜内收藏。刘案发生后,刘妻 肖秀晖又将枪枝子弹送到其友人孔庆生处隐藏,后经警察局追査

交岀。

七、刘家的喑中活动

刘佑方犯案以后,对刘家这个四代同堂的大家庭震动很大。祖 孙四代、男女老少共数十人都感到不安。刘佑方的祖父刘文钦,原 是一个封建式的家长,旧道德、旧礼教思想极深,平日素称“家 教严格”、“家风严谨”,对这次大损家誉的事件,气得捶胸顿足。 其父宜生也极为懊丧,其母更是日夜哭泣,心忧如焚。刘佑方虽 是不肖子孙,但总是刘家后代,不能坐视其死。

于是,刘家分别与律师,谋士,以及军、政、法各界关系人 士,商量对策,.分途活动,企图保住刘佑方一条性命,用钱在所 不惜。

先是对受害者汪绍伯的家属进行拉拢,要求不要顶住控告,但 都遭到拒绝。而汪家不仅继续向汉口市警察局、武汉警备司令部 控告,而且向市参议会、省市政府、武汉行辕等单位,进行呼吁 控诉,坚决要求枪毙刘佑方,以平民愤而正国法。

同时,刘家疏通汉口市地方法院,意欲将此案提到法院审判, 以求解脱死刑。汉口地方法院刑庭庭长陈振纲,本是陈太乙药铺 老板,与刘家刘有余堂药铺有同业之谊。此次经疏通以后,陈振 纲岀面,由汉口地方法院发出公函至汉口市警察局提审此案。死 者家属和安徽太平同乡会,坚决反对法院提审。我为此事曾走访 陈振纲,陈说:刘佑方犯案属于刑事杀人案件,应由法院审判。当 我问到如送法院审判,将如何量刑时,陈答复说:“以抢劫财物为 目的而杀人致死者,可以处死刑

刘家还暗地指使刘佑方编造口供,避开“抢劫钱财、预谋杀 人”的事实,以减轻罪刑。在后来刘佑方口供内容可以看出,他 们是做到了这一点的,这也说明警察局内有鬼!

八、舆论的压力

刘案发生后,舆论沸腾,全武汉市几十家大小报纸,一齐开 动,都载有谋杀案的详细经过,呼吁惩凶。有的报纸如《罗宾汉 报》、《汉口导报》、《正义报》等,连续以头条或重要版面刊载案 情发展详情,并揭露刘家方面的暗中活动,帮助申述汪绍伯家属 的意见。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大多数报纸写了短评,不少报纸 还写了社论。上海、南京各报的驻汉记者,也多次发出专电,对 此进行报导,在全国激起很大的反响。社会上更是街谈巷议,无 不为汪绍伯呼冤。这样就迫使此案不能由几个人的操纵而私下了结。

在强大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一国民党政府中的一些人不敢冒天 下之大不楚。在汉口地方法院提审此案的同时,武汉警备司令部 也向警察局提审。这时我走访武汉警备司令部阮齐,阮说:“刘佑 方犯案属盗匪杀人性质。武汉接近绥靖地区,为安定社会秩序,对 于盗匪杀人案件,可由军法审判疽'结果,法院没有斗过警备司令 部,市警察局将此案解送警备司令部审判。

刘家在武汉方面各方进行活动未得要领,据传曾有人到上层 进行活动。后来当有关方面有信到武汉警备司令部时,刘佑方已 经人头落地。

九、审讯情况

刘佑方本人不懂法律,但其后来口供,却完全是根据旧刑法, 作减轻罪刑的辩解,编造了一些事实,说明他“不是预谋杀人,不 是谋财害命

他编造的口供说“汪绍伯先去过我家三次,第一次是跟我一同去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是汪单独去的,乘我不在家,调戏我的 女人陈质梅,因此,我对汪有旧仇。

“这次卖出棉纱20台"卖价比当时行情低,我心里对汪很不满意。

“旧恨新仇造成在北平路32号地下室发生口角,以致打架。汪 取得桌上打印台把我眉额打了一下,我便取了一个大酒瓶,照汪 的头部打过去,一下把汪打昏了。当时我以为汪死了,怕累及家 人吃人命官司,就叫车夫老杨把汪抬上车拉出去了。

“原来准备拉到球场,后来看到人多,换了人力车拉到二道棚 子,叫杜国正回去了。"

“钉子是在二道棚子钉入汪绍伯的两边太阳穴,是用装柯罗方 的瓶子钉的。钉过以后,瓶子丢到水里去了

又说:“钉钉子是我一个人钉的,杜国正不在场。

“害命是由于情绪上的转变,不是为了谋财

警官讯问时,提出质问:

“根据杜国正与杨行正的口供,你与汪绍伯根本没有打架。你 头部的伤,是群众抓你的时候碰伤的,显然是伪造情况。

“你否认预谋,你们谈生意为什么要到地下室?棉纱不在地下 室,提单也不在地下室,况且根本没有提单。为什么备有柯罗方? 为什么手枪上了子弹?

“你说因为口角发生互殴,你用酒瓶将汪绍伯击昏。酒瓶击头, 重则头破瓶碎,轻则被击者头上起包,再轻则不致击昏。为什么 车夫老杨说,当时汪绍伯口吐白沫,既昏倒而又口吐白沫,为什 么还要用柯罗方加迷?勘验汪绍伯尸体,也未发觉瓶击伤痕。

“你否认谋财,为什么汪的支票到了你的手上?既不谋财,为 什么要害命?

“你说害命是由于情绪上的转变而至于行为上的犯罪,完全是企图减轻罪刑。所谓情绪上的转变系临时就景动情,而你为什么 预带铁钉数枚?为什么预带迷药在途中加迷?

“你说钉子是你一个人在二道棚子钉的。在光天化日之下,你 何敢动手?钉入钉子必须一手持钉,一手用重物敲打,你一个人 怎能钉入?”

每当警官提出以上问题,刘佑方都无言可答,低头不语。

刘佑方案从11月4日起,经警局刑事大队、司法科几次审讯 以后,已弄清事实真相。在8日下午,警局将刘佑方、杜国正、杨 行正三人押解武汉警备司令部.从着守所提岀刘佑方时紧带手铐, 形容较初逮捕时略现憔悴。在警局门口,围着很多人观看,新闻 记者照了相。当时刘佑方知道是提审,还不知提审何处,态度自 若。及至下车,见是警备司令部,面色苍白,双腿发抖。

十、七枪毙命,罪有应得

警备司令部军法处从9日开始审讯,13日拟判死刑。15日上 午整理全部供词和拟判书,由警备司令阮齐亲携武汉行辕见程潜 主任,批交行辕军法处,将全案复核以后,维持原判,批示警部 执行,并报南京国防部备案。

11月19日上午9时,盘汉警备司令部军法处在该处侧面广 场设下临时法庭。押解主犯刘佑方到庭。刘身穿人字呢灰色大衣, 灰色西裤,脚穿黄色皮鞋,尚无畏色。

庭长叶润暄宣布:依照惩治盗匪条例,对盗匪杀人主犯刘佑 方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杜国正共同犯罪,判无期徒刑。车夫杨 行正宣告无罪。

随即将主犯刘佑方五花大绑,插上标子,押上囚车,以警备 车一辆为前导,后面有一辆大卡车满载全副武装兵士,并有摩托 车在两侧巡逻,吹起军号,由沿江大道军法处岀发,经六合路转中山大道。沿途万人空巷,争相观看。有的拍手叫好,有的手指 刘犯,大声唾骂。

行至北平路口,刘犯扭颈看了一下他生长于斯、犯罪于斯的 红砖洋房,似有悔恨、留恋之意。在旁士兵掌以耳光后才转过头 来。

到达新华路刑场,兵士将刘犯押下车,推着上前,刘犯死心 已定,态度自若,说道:“不要推,让我自己走,只要求做干净一 点!”有个兵士对刘犯说:“伙计,你这双皮鞋带不走了,留下来 作个纪念吧!”刘犯即将皮鞋脱了下来。" 刘跪下,行刑士兵开枪射击,刘犯应声倒地,弹中背心,身 体抖动,观众大呼“未死!”继发一枪还未死,监刑长持驳壳枪连 发4枪,最后行刑士兵又以步枪补一枪,结束了刘犯生命。

【本文节选自《近代中国大案纪实》,作者《文史精华》编辑部,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