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讲的案列来源于河南省镇平县,胡心端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现已被判刑。
【基本案情】
胡心端自幼生长在镇平县南关村,依仗恶名肆意殴打他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
上世纪90年代起胡心端通过经营酒店宾馆、搞小产权房开发、强租强占土地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2000年9月,胡心端伙同王保俊、马红军在镇平县幸福路与中山街交叉口将朱石乐伤害致死,胡心端对马、王二人全力包庇且形成攻守同盟,致使其逃避法律打击,在群众心目中进一步树立了恶名。
2007年胡心端参与镇平原鑫盛植物油厂土地竞标,伙同杨丰伟殴打竞标对手马冠华,并持刀威逼马冠华喝尿,迫使其退出竞标无脸在镇平生活,远走他乡,胡心端竞标成功且因此扩大恶名。
2013年底,胡心端伙同被告人秦雪松、马国喜、杨丰伟、张严伟在镇平县五里河村非法占用农用地110余亩建设跑马场。2014年初,胡心端听说县政府有拆迁改造城关镇镇菩路菜市场两侧的意向,与王吉申、杨丰伟、马国喜商议进行拆迁开发,发动马国喜、杨克基、胡晓飞、杨丰伟等人以入股的方式筹集730万元用于拆迁。
拆迁几户后,因胡心端等人无实力、无资质、无开发经验拟引进开发商,2014年5月,胡心端通过李才林找到河南梦都实业公司经理魏新明,魏新明对该项目有开发意向,胡心端以此区域只有其本人才能拆迁成功为由,与魏新明商议合伙开发,2014年6月29日,魏新明与胡心端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魏新明公司投资,给付500万由胡心端负责拆迁,将来开发成功利润6:4分成。之后胡心端要求梦都实业公司不断追加拆迁费用,拆迁主要以许诺置换房子为主,个别一次性赔付。后魏新明与胡心端签订补充协议,约定7000万拆迁费用包给胡心端,胡心端今后不再获取开发利润。至案发,拆后重建未完成。
2014年以来,胡心端伙同他人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镇平县城关镇菜市街非法拆迁开发。胡心端以其家族成员为核心,招收马红军、冯新才、王群保等社会闲散人员成立“拆迁队”。在拆迁过程中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逐步形成了以胡心端为组织领导者,马红军、胡新政、冯新才、杨克基、马国喜、胡晓飞、杨丰伟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胡聪义、秦雪松、胡天禄、王群保、何德山、马兰生、毛更富、陈永芝、程大瑞、杨国山、陈同琴、和金有、胡新方、胡松岳、贾栋梁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犯罪组织。
以胡心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违法拆迁200余户,受害群众多次围堵政府、越级上访达数十次,引起网络恶炒,在镇平城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判决】
胡心端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刑期。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结语】
尽管法律上我们有了禁止暴力违法拆迁、野蛮违法拆迁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可能这些这种规定,特别是暴力违法拆迁、野蛮违法拆迁的责任在落实方面还存在很大的折扣,所以黑恶分子会觉得(违法拆迁)成本比较低,如果通过这种方式能拆了的话,一了百了,收益很大,于是就铤而走险。
违法拆迁不仅仅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是一种侵害,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个威胁,它更是对法律的挑战。
【面对违法拆迁如何依法维权】
1.证据线索要保留,对《征地方案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各类的通知文件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线索。遭遇强拆,以暴制暴是没有用的,留存证据才是关键。有了证据,你就有了维权的筹码,才能真正地给自己出一口恶气。
2.学习法律有必要,争取合理补偿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学法、懂法、依法维权是维护财产权益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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