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三级政协联合开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生态工程实施情况专题监督式协商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云治厚介绍了三级政协联合开展此项专题监督式协商的相关情况。

记者了解到,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联合印发的《自治区2021年度政协协商计划》(内党办发〔2021〕1号)安排,今年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政协共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生态工程实施情况”协同开展专题监督式协商。开展此次专题监督式协商活动目的在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定位,查找短板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助推我区生态建设,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为了开展好这次专题监督式协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三级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相关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积极参与,将采取走访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开展实地访察、组织网络问卷调查、开展网络议政、召开专家咨询会、召开专题协商会议等环节开展专题协商活动。围绕近1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在全区实施的重大生态工程目标任务,特别是“三北”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和监督式协商。重大生态工程未覆盖的旗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对其他重点生态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和协商议政。自治区政协调研组拟对全区12个盟市的36个项目区展开调研。

为了做好本次协商活动,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李秀领主持召开年度协商议题开题会,对议题组织开展进行指导,分管副主席其其格多次听取汇报并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自治区政协人资环委员会会同政协办公厅,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印发盟市旗县政协和自治区各民主党派区委、工商联。自治区政协于近日召开了由自治区各民主党派区委、工商联及各盟市、旗县(市、区)政协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视频动员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记者: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