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七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该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正式实施。
自2020年以来,网络直播营销翻车事件可谓是频频发生,前有某巴售卖假燕窝,后有某涵带货刷单造假等事件在全社会引起发酵,《办法》的实施进一步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网络直播营销的监管重视。
据悉,《办法》中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营销平台等分别提出了相关的准则要求,其中备受行业关注的几大信息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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