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末,很久没联系的朋友打电话给我,问我有没有工作可以推荐。她在上家公司因为用工合同没有审清楚,让公司多交了22万的税,被老板发现,直接被开除。

听完有些唏嘘,朋友做会计也有些年头了,没想到也会犯这样的错误。企业用工不是小事,一旦不注意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隐患。

比如企业聘请的临时工工资究竟算工资还是劳务报酬计算个税?临时工要不要交社保?等等问题,会计人常常拿不定主意。除此外,还有以下这些问题,老师都帮大家整理好了,快看看自己会不会。

第一题

单位找了一批临时工,给他们结算完工资后,这笔给临时工的支出究竟是工资还是劳动报酬呢?

第二题

单位任用临时工期间, 需不需要给临时工缴纳社保?

第三题

公司支付了临时工搬运费1200元,请问这部分支出能否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第四题

单位招了临时工,付的钱是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题

单位聘用临时工,支付了工资,但没有什么可以作为入账凭证,该怎么办?

第六题

单位聘用临时工,支付工资产生的费用,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第七题

“临时工”取得的收入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报表填报?

1~7题的答案已经整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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