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朝阳任南平市副市长 | 这三省有重要人事变动
南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5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朝阳
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茂和代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的决定
(2021年5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茂和
代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1年5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茂和
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黄石勇辞去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5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变动,接受
黄石勇
辞去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二十八号
浦城县选出的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周永和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周永和
的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云南、吉林、陕西有重要人事变动
云南省委常委刘洪建已任省委政法委书记
据《人民法院报》5月23日消息,5月19日,云南省委书记阮成发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法院系统教育整顿工作。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舜,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
刘洪建
,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侯建军参加调研。
上述消息显示,
云南省委常委刘洪建已任省委政法委书记。
刘洪建同志简历
刘洪建,男,汉族,1973年1月生,福建福鼎人。1993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9.09—1993.09福建师范大学生物系生物专业学习
1993.09—1998.12福建省福鼎市委党校教员、办公室副主任
1998.12—2000.12福建省福鼎市委办信息科科员、科长、秘书科科长
2000.12—2003.05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党委综治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2003.05—2007.03福建省福鼎市龙安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其间:2003.09—2006.01福建省委党校在职党政干部研究生班哲学专业学习)
2007.03—2008.03福建省福鼎市委办公室主任
2008.03—2011.03福建省福鼎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太姥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市旅游局局长、秦屿镇党委书记
2011.03—2012.02福建省霞浦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2.02—2012.09福建省宁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2012.09—2015.11福建中旅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公开选拔)
2015.11—2016.09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6.09—2018.06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
2018.06—2018.08福建省南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8.08—2020.07福建省南平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19.09—2020.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0.07—2021.05云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21.05— 云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简历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张志军任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
据《吉林日报》消息,昨日,长春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读中共中央关于长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职的决定。中共中央决定:
张志军
同志任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
张志军同志简历
张志军,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籍贯辽宁省义县,1989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1985.07-1989.08长春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
1989.08-1990.11通榆师范学校教师
1990.11-1991.10长春师范学院团委干事
1991.10-1994.09长春师范学院团委副书记
1994.09-1998.04长春师范学院团委书记兼学工部副部长(1993.09--1995.12在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在职学习, 1996.04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04-1998.10长春师范学院院长助理兼总务处处长
1998.10-2001.08长春师范学院副院长
2001.08-2001.10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
2001.10-2003.01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01-2003.12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3.12-2008.03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0.09--2005.12在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在职学习, 2005.12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8.03-2010.04吉林省吉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0.04-2010.07吉林省吉林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0.07-2011.03吉林省吉林市委副书记
2011.03-2012.08吉林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吉林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2.08-2012.09吉林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吉林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吉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2012.09-2015.09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吉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2015.09-2019.09吉林省白山市委书记
2019.09-2020.06吉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2020.05-2020.06长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20.06-2021.05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1.05至今 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市长
方红卫任陕西省委常委
日前,中央批准:
方红卫
同志任陕西省委常委。
方红卫同志简历
方红卫,男,汉族,1966年6月生,陕西富平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陕西汽车制造总厂副厂长、销售公司总经理、常务副厂长,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省政协常委、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宝鸡市委常委、副市长,渭南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汉中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2021年5月任陕西省委常委。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省委委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来源:福建日报微信综合南平广播电视台、人民法院报、观八闽、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吉林日报、陕西日报、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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