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室内亲热是错,将不雅视频传到网上则是罪,所以别光谴责行苟且之事的女生——要知道,传播视频者比制造“不雅”更不雅。

“教室内”、“男女间”、“不可描述的行为”……说真的,“

黑龙江科技大学不雅视频曝光

”这事,尺度挺大料挺猛。

男女朋友亲热很正常,但发生在人多且杂的教室里,确实让人错愕——哪怕去开个房呢?就这么火急火燎、急不可耐?

但在教室里行苟且之事,终究是违反公序良俗和有违校纪校风的范畴。

说轻,不轻。说严重,不算太严重。

可将监控视频传播到网上,问题就严重多了。

拍摄的视频期间多次调焦,明显有人为痕迹,其后又被曝光在网络;

已有多名律师分析,曝光者违法的严重程度可能超过了那对情侣。

既然他们能做,为什么我们不能传着看?

有人不免提出以下疑问:既然他们能做,为什么我们不能传着看?也别

怪别人拍摄并传播,要检讨自己的行为不检点。

这疑问里有朴素的道德力量:

他们都不怕丢脸,我们为什么又要给他们脸面呢?很有些以恶制恶的意思。好像我们看得越多,他们越害臊,以后他们就不敢做了;有类似想法的人,因此也会有所忌惮。

别人有错在先,我们能不能够将错就错,把错误扩大化呢?当然更不能。我们防范错误,是因为错误会带来伤害。要是我们持续不断地传播这个小错误,受到伤害的程度和人群就会成倍增加。

周末爬山,衣服不慎被荆棘刮出了一个线头。一个理智的人,不会扯住这个线头,拉出整条纤维;更不会在拉出纤维的地方,用手抠出一个破洞;然后又就着这个破洞,把衣服撕个粉碎。

同时说这些话的人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学生在教室里发生关系,这也属于学生的隐私,他人拍摄并上传,不但涉嫌侵犯学生的隐私,也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要依法追究拍摄与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警察正在调查视频的传播者。因为学校监控室有进出限制,所以这部分人员的范围很小,警方应该很快就可以查到传播者。

至于学生的错误行为,违反校规的部分,应由学校按照校规追究责任,不能因为他们有错,拍摄和传播者就认为自己正大光明,不能无视对方的隐私,加以传播。

别搞错重点,“

他们乱来不是你们传播视频的理由

传播这样的不雅视频,真不是一句“恶趣味”能了之的。

在网上,很多网民批那女生“不自重”。

我也觉得,男女生把对的事放在错的地点,需要谴责。

但我认为,更该批的,还是传播不雅视频者——这才是更恶劣的。

别说“谁让那对男女在教室整那种事”,就算人家乱来了,也不是可以随意传播其不雅视频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