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购买37种药物需实名登记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泽云报道:昨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落实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作用,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部分专家对原制定的《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进行优化,制定了新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含风寒感冒颗粒等20个中成药和阿咖酚散等17个化学药。

记者梳理发现,20个中成药里涵盖复方感冒灵、感冒清热颗粒、小柴胡颗粒、抗病毒口服液和清开灵、板蓝根等常见家庭清热感冒药;化学药方面,包括阿咖酚散、磷酸奥司他韦、布洛芬、利巴韦林等发热和消炎药。以上所有药品同时也包含了儿童剂型。

省药监局要求,即日起,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上述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时,须在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及时实名登记上报。这也意味着,即日起市民在购买上述37种药物时需要实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