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前段时间那个“熊孩子拍坏影院荧幕被索赔十几万”的事件没,当时甚至还上了各大主流媒体版面,按道理说在这么大的教训之下,某些家长总要吸取一些前车之鉴,在带自己孩子出门之时好好约束其的行为规范。
但是理想归理想,现实却总是那么打脸,这不,在河南洛阳又发生了几乎一模一样的事件,发生地点同样是电影院,对象同样是“熊孩子”,事情同样是敲打影厅荧幕,只不过相比于上次家长的一走了之,这回的当事小孩家长态度更为“嚣张”,因为当影院工作人员发现有孩子在拍打影厅荧幕后,曾多次找涉事家长进行沟通协商,可家长的态度倒也是绝了直接推责任道:
“你们影院的责任更大啊,你们没有一对一的向顾客介绍这个荧幕时不可以触摸的,不可以去拍打的,而且发生这么多事,你们已经给我的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了影响。”
好家伙,这不就是典型的“恶人先告状”吗?如果按这位家长的逻辑来讲,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应该是:荧幕损坏费用不但不该赔,反而还要因为给他孩子造成心理压力赔礼道歉。
老实讲,作为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他犯了错误我们能理解,因为这个年龄的他还什么都不懂,但是作为成年人的家长还能说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话来,那可就是真不应该了,影院工作人员的协商有没有多你的孩子产生影响我不知道,但是您这种不负责任极度自私的利己主义思想绝对对孩子成长是没有一点好处的。
所以面对这样的家长,媒体及网友们几乎呈现出了一边倒的舆论风向,我个人总觉下大概有5大类的观点:
①:严词批评孩子家长的,比如说:
“不要脸到令人发指,难怪孩子那么没有教养,原来是真没有父母好好教,虽然父母双全,看上去却更像是一个孤儿“。
”每一个熊孩子背后,都有一对熊家长,但凡知书达理,怎么会允许孩子在影院胡闹,但凡知礼义廉耻,怎么会说出如此无耻直言“。
”笑死了,孩子的身心能受到什么影响,影响到他继续去作孽了是吧。“等等。
②:科普其中相关的责任关系的,比如说:
“那是影院的财产,未成年人损毁他人财产,监护人应承担责任。至于这种告知不要拍打不要影响他人观影的事情,这是一般理性的社会人都应知道的,不同于安全保障义务这种义务。”
③:当然还有好言相劝的网友,比如说:
”现在赔了,挽救孩子一生,现在不赔,以后出社会了还是要还的“。
④:还有就是站在“上帝视角”理性发言的,比如说:
“1、影院应该阻止,而不能完全等放映结束来“算总账”~;2、家长无责?看护不了自己的孩子,还是放任孩子?不影响自己也影响别人观影啊!家长在现场,当然需要为孩子的行为承担责任!”
⑤:深思缘由的网友,比如说
“终究原因可能就是因为上次那个熊孩子事件,家长并没有重罚起了一个坏头”。
”这种事情,其实应该第一时间现场所有观众作为直接被影响人站出来有所表示,家长才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知道影响了很多人错在哪里,而不仅仅是一块银幕值多少钱的问题晚了一分钟当事人的有恃无恐都会多一分。“
以上这些仅是我在众多网友留言中选取的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言论,其实大家仔细看不难看出,言论观点有很多种,但是大家都有一个统一的观点,那就是孩子家长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要承担其相信的损失。
总结:
这里我还只想善意的提醒下这位“熊孩子”的家长,趁着现在网络舆论发酵还没爆,趁着电影院还有意向和你私下协商解决,赶紧带着孩子登门好好和对方道歉,并且积极的协商补偿,这才是最好的一个处理方式。
别真硬着头皮僵到最后和上一位那样,媒体网络一边倒,影院直接选择走法律程序,最后可能会落得金钱上赔偿一分少不了,还要被别人各种指指点点坏了名誉,完全得不偿失啊。
最后你们觉得这次的当事人家长会选择妥协呢还是强硬到底,欢迎留言。
(文中图片来自相关网络,资讯信息来自Vista看天下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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