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老一辈人的眼里,结婚就是到了年纪和一个合适的人组成一个小家庭,而现在的年轻人婚姻更自由,希望能和相爱的人结婚,从而携手到老。然而,章先生的妻子却做出了一件让章先生很不可思议的事情,直接导致两人离婚,那就是出轨。
据了解,章先生和妻子结婚多年,相处之间也没有太大的矛盾。一次,章先生偶然间看到妻子与一名男子的聊天记录,语气暧昧,内容不堪入目。章先生这才得知,妻子婚内出轨五年,而对象就是妻子的上司王某,两人甚至还拍摄了大量不雅视频、照片。
知道真相的章先生实在无法忍受,便和妻子协议离婚了。虽然这段婚姻已经结束,但章先生的心里还是憋着一口气,在多方面的了解后,他发现王某的品行极其不端,不仅有过多段婚史,而且在已婚的情况下还和多名女子长期保持不当关系。
章先生表示,在得知妻子出轨后,他曾试图与王某协商,但对方就是避而不见,无奈之下,他只好去公司投诉。随后,章先生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并特意引起王某合作公司的注意,一个月后,感觉还是不够解气的他又制作传单,上面写着王某的“艳史”,再分发给王某的同事,大闹王某公司,严重扰乱秩序,无奈之下,公司只好报警,章先生这才离开。
然而,就在第二天,章先生又来到王某所在的公司,大肆宣扬王某的事迹,王某也在此事后被迫辞职。王某一气之下将章先生告上法庭,上诉称章先生在其原公司公开侮辱他,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让其形象受损,请求法院判章先生对其进行22万的赔偿,除此以外,还要在各大平台上和办公场所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章先生为泄私愤,公布王某的隐私,诋毁其名誉,导致王某名誉受损,章先生的行为已经侵犯王某的名誉权等,理应道歉。但王某长期和章先生的妻子保持不正当关系,导致两人婚姻破裂,有违公序良俗,所以对王某的索赔请求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章先生仅为其行为侵害了王某名誉权公开道歉,不需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在一段婚姻中另一半的背叛固然可气,但也应该冷静处理,可以和当事人进行批评、向其领导反映,甚至起诉对方,像此案中章先生的激进行为不可取。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切莫因为一时冲动,做出违法的事情,最终得不偿失。夫妻双方能够相守一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共同维系婚姻关系,才能让其更好地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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