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显示:原告张磊与被告戴琳、陈红、曹晓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1年3月9日立案,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过程中,依原告诉前保全申请,在2021年2月8日作出(2021)辽0106执保22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三被告价值11268075元的财产,查封了被告戴琳和陈红的银行账户。2021年3月19日,办案人又到申请人戴琳工作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以下项目:停止向戴琳支付工资、奖金、广告代理费、分红的一切报酬,停止支付金额以人民币11268075元为限。
对此戴琳提出异议,在被执行法院驳回后,他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戴琳认为,铁西区人民法院已查封冻结了戴琳和陈红的银行存款及价值三百多万的车辆,又给戴琳单位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中要求停止向戴琳支付工资、奖金、广告代言费、分红的一切报酬,停止支付金额以人民币11268075元为限,属于超标的查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