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古代封建婚姻里,男性占据了主导地位,女性甚至孩子都只是男性的附属品。正因为是附属品,古人在抛弃妻子这一块的罪恶感其实是很低的,甚至没有一条专门的律法惩治这种行为。

要只是抛弃妻子也就算了,因为是物品的缘故,丈夫甚至可以为了某些目的夺走妻儿性命。春秋时期的厨神易牙便是如此,因为齐桓公无意说了一句“寡人尝遍天下美味,唯独未食人肉,倒为憾事。”易牙这个马屁精竟把自己的儿子杀了烹食呈给齐桓公。而齐桓公最后竟被如此离谱的行为感动了,更加宠信易牙。

同样还有战国时期吴起求将的故事,吴起是卫国人,而妻子是齐国人。而鲁国的国君很看重吴起,想要拜他为将。然而,鲁国和齐国又是死对头,鲁王担心妻子会搅得吴起立场不坚定。结果吴起一不做二不休,为了得到鲁国的将位,直接把结发妻子杀了,从而有了吴起求将的故事。

可见,在古代婚姻里的女性和孩子是如此卑微,男性甚至掌握了生杀予夺的权利。虽然后来伴随文明的进步,杀妻杀子的现象有所缓和,但女性的地位依然很低。就拿最常见的现象来说,女性是没有任何抚养权的。如果她们被丈夫休掉,只能孑然一人扫地出门,以后甚至连自己骨肉的探望权都没有。

而这些落后野蛮的封建婚姻习俗,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彻底烟消云散。在如今这个男女平等的社会里,决定婚姻里谁当家的因素只有经济实力,跟性别已全然无关了。

即便如此,还有一些奇葩的案件让人难以置信。就像前几天南京曝出的孩子抚养权争夺案件,男方的行径着实不符合现代人的所作所为。

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南京男子张某和妻子黄某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磊磊,新婚燕尔的两人家庭生活还算和睦,有了孩子感情纽带就更加紧密了。然而,一切幸福在磊磊3岁这年全都化成了泡影。

原来,2016年那会,3岁的磊磊被南京市儿童医院查出患有节细胞神经母细胞癌,这是一种相当罕见的恶性肿瘤,死亡率极高,治疗还需要一大笔费用。

而原本最需要身为丈夫的张某撑起这个家的时候,他却选择了临阵脱逃。仅在儿子磊磊确诊肿瘤后第二个月,张某便执意要跟妻子黄某离婚,想要抛弃妻子逃避这笔巨额治疗费用。无论最后黄某如何挽留,张某还是不肯回头,两人只好协议离婚。而孩子张某是一天也不想带了,由妈妈黄某直接抚养。

时间一晃便过去5年,令人欣喜的是,这5年来,通过妈妈黄某积极地奔走,再加上医生的共同努力,磊磊的节细胞神经母细胞癌竟奇迹般痊愈了,这无疑是上天给当年离婚后身陷低谷的母子二人最好的礼物。

也是在这会,丈夫张某又突然跳了出来。今年3月份,张某一纸诉状将前妻黄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将磊磊的抚养权变更。说白了,张某便是看中儿子病情痊愈了,想要回来抢儿子了。

而法庭上张某给出的理由是自己的生活条件要比前妻黄某好太多,同时自己还是高学历、高收入的人群,还有一套不错的学区房,不管是生活上还是未来教育上,都能给予磊磊最合适的成长环境。

而黄某怎么可能将磊磊的抚养权还给张某?这5年来一直是自己含辛茹苦带着磊磊战胜病魔。现在儿子病好了,前夫又回来索要儿子抚养权,这跟古代那些视妻儿为附属物的封建男子有啥区别?

虽然现代社会不讲封建那一套了,但张某显然是有备而来。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抚养权问题当然首先是由双方进行协商,在双方无法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在审理案件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

显然,法理上是更倾向于把抚养权判给条件好的一方的。那么,最后张某胜诉了吗?

并没有,虽然《婚姻法》里规定了抚养权要尽量判给条件好的一方,但这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一切以尊重孩子的意愿为主”。因此,到底是谁真心对磊磊好,相信如今已经8岁的磊磊早已一目了然。

最终,法院尊重磊磊的意愿,驳回了张某的请求,抚养权依旧在黄某手里。并且,纵使一切证据对黄某争取抚养权不利,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法院都没有理由将如此深厚的母子感情拆散。

好了,关于这则现代陈世美的故事就说到这里。而故事的最后,正义终究战胜了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