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18年7月5日,李某骑自行车沿着静安区广中路从东向西行驶,到达北宝兴十字路口时,左转信号灯为红灯,李某停车等待。大约过了4秒后李某见同向驶来的车流量减少,李某再次踩动自行车不顾红灯向左转弯。正当她闯红灯的那一刻,陈某正在驾驶一辆小轿车从广中路由东向西行驶。而事故发生时,十字路口的直行信号灯是绿色的,陈某以约63公里的时速通过十字路口,正好与李某相撞。事故发生后陈某立即报警,但李某最后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那像这种情况,行人闯红灯导致被撞身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来认定的?今天顶律网律师根据案例为大家分析。
在该事故发生后,交警调查监控视频发现,李某在路口第一次遇到红灯时,先停了几秒钟,再三张望后以为没有车,才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而陈某在路口时也没有降低速度,两人都是无意中违规,最终导致两人相撞,酿成悲剧。本案最终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46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认定在该案中李某和陈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由于双方都有过错,因此按各自错误的比例分担责任,进行赔偿。
顶律网律师在这里提醒:无论车主有没有错,行人闯红灯被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都会往车主那一方偏移,车主都得赔偿,因为相比较下,行人是属于弱者,弱者应当被保护。所以开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快速甚至超速行驶。当然行人也不要存侥幸心,不然当事故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后悔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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