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关注“错换人生”事件,在网络平台上有一定影响力的“托马斯妈妈”,在最新发布的作品中,声称因杜新枝、熊磊等人的投诉,自己许多作品被下架,账号本身也面临被禁的风险。

其实,最近几天,或许有人出谋划策,杜熊婆媳二人开始“行动”,准备好了一套内容雷同的文案,投诉多个在“错换人生”

事件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主播,导致这些人作品受到不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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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口才犀利的名为“抖神”的朋友,也在最近宣布退出关注,他退出或许和投诉无关,但也让某些人额手称庆。

舆论监督,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言论自由,这些不平则鸣为公义发声的网友,难道真逾越了什么边线?

对此,“托马斯妈妈”解释,可以坦荡的说,被处理下架,并非是因作品内容中有举报者所声言的含有造谣诋毁内容,而是对方以所谓侵犯肖像权的理由,被平台处理。

其他被投诉的主播,估计也是在这一条上中了镖。

那么问题来了,在一些文章和视频当中,使用杜新枝和熊磊等人的肖像,究竟构不构成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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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法律常识,使用他人肖像,必须要经过他人同意,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肖像,尤其是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将构成侵权

不过这里有一个前提,公众人物和普通人肖像权还是有区别的,而在新闻事件当中,因具有新闻性,对他们肖像的使用将不再具有违法性质。

杜新枝和熊磊等人,虽不是什么明星,但因“错换人生”这起轰动一时的新闻事件而名声大噪,他们已经是名人,是新闻和公众人物,这一点毋庸置疑。

这也就意味着,因探讨这起新闻事件,使用他们的肖像,没有任何的违法和违规。

这不是笔者天马行空的想象,而是基于我国的法律规定。在附图中,有专业法律人士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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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可以享受到让普通人羡慕的因名气带来的丰厚收益,就拿杜新枝和熊磊等人来说,随便发一篇逻辑混乱颠倒黑白的小作文,就能日进斗金,如果不是因这起事件带来的名人效应,就她们的水平,恐怕写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一篇的钱。

享受名气带来的好处,却不愿担负由此应该承担的义务,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呢?

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使用她们的肖像,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