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南宁交警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推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30项便利措施。其中,“对小车五类压线行为不抓拍不处罚”和“对十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自6月28日起实施,其他措施持续推进实施。
对小汽车的五类压线行为不处罚:
1、经过路口直行或左转弯时,跨压导向车道线(实线)不明显且对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安全隐患及影响的,不抓拍、不处罚。
2、右转弯时跨压车行道边缘线(实线)但对非机动车通行未造成安全隐患及影响的,不抓拍、不处罚。
3、在道路分流、合流处,车辆跨压导流线(实线)不明显且对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安全隐患及影响的,不抓拍、不处罚。
4、在学校门前路段,因上放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排队缓行而跨压实线避让行驶,且对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安全隐患及影响的,不抓拍、不处罚。
5、因道路施工围挡、前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抛锚或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救护车辆而跨压实线变道行驶,且对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安全隐患及影响的,不抓拍、不处罚。
据官方介绍,此次南宁交警部门对小车五类压线行驶的行为不抓拍不处罚,主要是考虑到其违法情节轻微。
另外,交警部门对未携带驾驶证等十类轻微违法行为同样不进行处罚:
1、机动车辆未粘贴或者未随车携带保险标志,但是当事人能够现场提供电子化证明的,不予处罚。
2、机动车辆未粘贴或者未随车携带年检标志,经交警查询确认车辆年检信息合法有效的,不予处罚。
3、驾驶车辆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又未申领电子化证件,经交警查询确认其信息合法有效且状态正常的,不予处罚。
4、非营运小型客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时长在30日以内的,不予处罚。
5、在城市道路(不含快速路)驾驶小型客车,后排乘员不系安全带,经交警现场提醒后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
6、驾驶机动车时,在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经交警指出后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
7、由于道路条件、天气等客观因素致使机动车号牌被扬尘、雨污遮挡,经交警指出后立即清除的,不予处罚。
8、外地机动车(驾驶人与车辆均为非南宁市籍)首次因不熟悉路况驶入限行区域、在单行线逆行,或者违规临时停放,经交警现场指出后立即改正或驶离的,不予处罚。
9、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经交警指出其违法行为后立即驶离的,不予处罚。因车辆违规停放进行拖移,拖移前驾驶人回到现场并同意立即驶离的,不予拖车。
10、在紧急救助危难群众时,驾车迫不得已而产生交通违法行为,且未造成不良后果,事后能够向交警部门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的,不予处罚。
对于停车难的问题,南宁交警部门也推出了三个措施来缓解:
1、在大型商场、医院、地铁站点附近设置一批3分钟限时停车泊位,在城市老旧小区周边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及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停车路段,为群众临时停车提供便利。
2、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逐步推行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共享停车资源服务,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3、全市现有路内收费停车泊位(特殊路段除外)每日21:00至次日7:30实行免费停放,在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对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实行累计两小时免费停放,周末实行自收费时段开始后的前两小时内免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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