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今后,广州车主购买新能源车上绿色号牌需要先获得市发改委发放的《广州市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以下简称凭证);新能源车生产企业需向车主提供充换电设施及废旧电池回收服务。
国内新能源汽车的数量虽然全球第一,但是生产企业参差不齐,大部分企业以低端车型为主,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难以保障,尤其是早期骗补的情况非常普遍。一些微型电动汽车,动不动就卖十几万元,这里面的套路大家都懂。随着电动汽车数量的增多,废旧电池的回收成为了一个难题,如果处罚不当容易产生环境污染,这个责任需要由生产企业来承担。为了鼓励推广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新能源汽车,广州市发改委推出了这一政策。
生产企业如果想要取得凭证,在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性和一致性、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等方面都有具体的要求:
1. 车辆型号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中小客车,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标注为新能源汽车的中小客车。
2. 车辆型号发生热失控事件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信息管理机构报送材料,发生率应小于万分之一,并且未致人死亡。
3. 车辆型号符合强制性标准及标注声明的执行标准,在亚热带湿热气候中心城市条件下安全可靠运行,按T/GZBC 29-2020《亚热带湿热气候环境下的纯电动乘用车技术规范》中的典型项目检测合格。
4. 车辆型号如实标示性能参数指标。
5. 新能源汽车厂商应将其自建的或与第三方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建设运营的充换电设施建设纳入销售服务保障体系,并在广州市为消费者提供保障有力的公用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或者为消费者提供与安装使用环境相适应的自用充电设施。
6.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广州市设立了符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工信部公告2019年第46号)要求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
7. 新能源汽车厂商没有发生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骗取和违规谋取各级财政补贴情况,不存在补贴资金应退未退情况。
如果企业违反了规定,比如有性能参数虚标、骗取财政补贴等情形,将暂停《凭证》的发放,整改后符合要求,恢复发放。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已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暂不纳入范围内。
政策一旦实施,一些专做低端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可能没有办法取得凭证。一方面产品性能达不到相关标准,另外一方面低端车型的盈利水平有限,没有办法拿出这么多资金来做动力蓄电池回收这件事。其实这也是政策实施的初衷,推广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新能源汽车,也就是淘汰落后、低安全水平的汽车。
那些价格低,没有安全保障的新能源汽车,在广州很难上牌了。在广州有很多人花几万元买一台新能源汽车,然后占了一个新能源号牌。这对于花十几万拍一个车牌的消费者而言,是不公平的,这种情况将成为历史。
淘汰落后产能,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创造安全的交通环境,现在仍然有一些电动车,唯一的安全配置就是主驾驶的一个气囊。虽然一定会有人贪图便宜购买这样的车型,但是一旦发生事故是没有任何保障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由过去的发展数量变成现在的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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