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甘肃民政系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牢牢把握“兜底性、基础性”这一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能定位,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这一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责,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
甘肃省率先在全国出台了《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建立起“8+1”的社会救助体系;颁布了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府规章,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50余项,着力打造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多层次救助制度体系。甘肃省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补助水平和特困供养标准,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由2012年的年人均3120元,提高到2021年的年人均7476元,增幅达到139.6%;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2012年的年人均1488元,提高到2021年的年人均4788元,增幅达到221.8%;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从2012年的不低于年人均3120元、2400元,提高到2021年的不低于年人均9732元、6216元,增幅分别达到211.9%和159%。党的十八大以来,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计898.1亿元,其中,2021年共筹措123.83亿元,比2012年的61.1亿元增加了62.73亿元,增幅为102.67%。多方筹措资金有力地保障了全省176.9万城乡低保对象(城市35.1万人、农村141.8万人)和9.5万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特别是90.2万名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一老一小”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在养老服务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先后制定了40多个专项配套政策文件,养老服务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市县两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增加到93个,建成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超过1万个,已覆盖95%的城市社区和55%的行政村;持续加大保障性床位供给,全省养老机构达到329家,机构养老床位超过3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3190张,占比达到43.7%,较2012年增长近9倍;医养结合服务深入发展,全省所有养老机构都能以不同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达到175家,其中135个取得医保定点资格,比2012年末分别增长161%和127%。
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洗脚。
兰州市美好家园孝慈苑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过生日。
在儿童福利方面,甘肃省采取“全面入户排查+实时信息比对+主动帮助申请”等措施,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共计55万人,配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1.96万人;建成儿童福利机构32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62个,较2012年分别增长146.15%和342.86%;持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360元,较2012年农村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提高127.27%、城市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提高56.25%、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提高61.9%。在残疾人福利方面,甘肃省从2016年起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截至目前,共补贴困难残疾人30.4万人、重度残疾人40万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0.26亿元。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全面加强
全省现有村15935个、城市社区1436个。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城乡社区治理、乡镇服务能力建设、村务监督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成立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政策保障和组织保障。甘肃省圆满完成3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班子结构不断优化,活力不断增强,能力不断提高。加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50%的村,社区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甘肃省部署开展村委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格局普遍形成。
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蓬勃发展
社会组织党建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做到“应建尽建”,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了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转变。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全省社会组织发展到2.3万家,是2012年底的2.1倍。1553家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与行政机关脱钩,完成率达到99.6%,位居全国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队伍持续壮大,注册成立民办社工机构155家,成立社会工作行业组织5个。现持证社工总数达4795人,专门从事社会工作人员达到近1.5万人,作为社会工作人才有力补充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1.69万个,志愿者达216.85万人,累计服务时长2318万小时。
社会工作者为福利院儿童开展志愿服务。
社会事务管理日趋规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在殡葬领域共投入资金4.9亿元,全省殡葬服务机构达到193家,惠民殡葬政策范围不断拓展完善,为5436名困难群众提供了基本殡葬免费服务,免费资金约840万元,有效扩大了惠民殡葬政策的受益面。全省现有婚姻登记处135个,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办理婚姻登记230.9万对,并已实现婚姻登记数据全国联网。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创建,整合实施“汇聚幸福·和合之家”品牌项目,开展婚姻家庭辅导、集体颁证仪式等活动,引领了婚俗新风尚,树立了积极健康的婚姻价值观。持续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建成覆盖全省61%的县(区)、涵盖53所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网络,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余万人次,协调落户安置300余人。通过“互联网+”、DNA识别等手段,成功帮助多名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
兰州市城关区举办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
努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为加快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办事更顺畅、更便捷、更高效,甘肃省以打造“便民民政”为目标,全面梳理与群众利益最紧密、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15项民政服务事项,于2020年9月部署开展了以“马上办、简化办、掌上办、一网办、协同办”为主要内容的便民利民专项行动。通过全省民政系统协同推进,各类服务事项得到有效落实,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在开启『十四五』甘肃民政事业发展新征程中彰显使命担当
“十四五”时期,甘肃省民政事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民政服务从“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工作布局从“农村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工作机制从“管理服务”向“治理服务”转变,基本形成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相关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民政领域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民政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民政工作的协同性显著增强。
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民政相关法规、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领域的地方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成熟和定型。
基本民生保障取得新成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持续增长,基本民生保障更加精准和有效。
基层社会治理呈现新格局。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的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居民公约、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全覆盖。
社会组织发展更加健康有序。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导向全面建立,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管体系更加完善。
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呈现新局面。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推进机制更加健全。村居-街镇-区县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作用充分发挥。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55%,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补齐,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儿童、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全面完成。建成2家以上高质量发展的儿童福利示范机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到100%,民政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
基本社会服务迈上新台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更加系统完备,地名、婚姻、殡葬等服务管理更加有效,市(州)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总体达到75%,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干乡镇(街道)全覆盖,村(居)儿童主任参训率达到100%,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人签订书面照护协议达到100%。县级以上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覆盖率达到80%,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县级全覆盖。
民政服务能力得到新提升。民政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0%。
(文图由甘肃省民政厅提供)
来源:2021年7月1日《中国社会报》
编辑: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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