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山东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深化改革,各项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展望“十四五”,山东民政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为引领,以“面向新时代,承担新使命,体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展现新面貌”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三五” 聚焦“三基” 增进民生福祉
基本民生兜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不断强化,救助体系逐步健全完善,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高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十三五”末,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732元、560元和1009元、777元,保障人数分别为12.3万人、135.3万人和0.4万人、32.5万人。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制度,补贴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148元和123元,分别保障59.2万人和115.5万人。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1774元、1415元、1415元、1054元,共保障3.2万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有效解决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问题,800多名适龄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学,3000多名无户籍儿童登记落户。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7万人次。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寻亲机制,为1.3万余人找到了家,为1199人办理了落户手续。
青岛市崂山区开展“樱”你而益助农扶贫项目,公益组织、爱心人士认领困境家庭樱桃树。
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提升
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完成第十二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各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村务公开目录,培育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1000个。提请成立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培育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36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立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全省登记社会组织6.02万家。联合12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5416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减轻企业负担4亿元。累计收到慈善捐赠132.2亿元,动员1.37万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投入资金27亿元,受益人口848万人次。引导20多所省内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达8万人,其中持证社工3.8万人;累计培训社会工作从业人员10.2万人次,注册志愿者达1559万人。完成县级以上区划调整事项9个,实施乡镇级区划调整事项66个。
威海市第三届9·5 公益行暨中华慈善日活动现场, 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答疑释惑。
基本社会服务持续改善优化
颁布全省第一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发布了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建立健全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留守老年人关爱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省现有养老机构2373家,床位39.2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7万张。开展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试点工作,建设农村养老周转房4242套。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省级编制发布养老服务地方标准27个,养老院服务质量合格率达100%。全省有66所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达1.1万余人,各级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16万人次。10个市被国家纳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15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创新实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各类地名信息62万多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1969条。分别建成市、县、镇村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20处、159处和7507处,16个设区市探索开展婚姻登记市内跨区域办理。
“十四五” 立足新阶段 展现新作为
不断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构建制度衔接、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救助格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实施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
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规范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认定标准和程序,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完备的儿童信息台账,实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推进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推动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和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残疾人实际需求,完善落实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潍坊市“向阳而生· 逆风而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志愿者和结对儿童分享书签上的故事。
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完善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建立城乡基层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各地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长效机制,在城市社区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到2025年,力争实现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完善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行动,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发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综合监管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共同参与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
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加强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保障政策创制,支持民政事业单位与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使用。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程,建立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到2025年,力争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
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重视发挥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积极作用,扩大慈善服务社会参与,培育发展和规范慈善组织、社会捐赠、慈善信托,构建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全面加强慈善捐赠行为监管力度,发挥慈善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作用。
荣成市民政局与威高小螺号工作人员组织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参观民政智慧监管调度中心。
加快推进基本社会服务高质量发展
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及定期更新制度,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加强对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失能、重残、留守、独居、失独等特殊老年人社区探访制度。全面实施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健全与设施等级挂钩的运营奖补机制。实施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到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处县级敬老院,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100%。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四同步”机制,到2025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街道中台社区为孤寡老人过生日。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修订《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责,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打造一批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试点单位。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五有”(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活动、有效果)创建三年行动。培育发展专业社会组织,到2025年,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或孵化3-5家具有专业水平的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省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全覆盖。
健全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殡葬领域治理水平,推动形成覆盖城乡、设施完善、供给充足的殡葬服务网络。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安葬(放)设施建设,推动市、县(市、区)两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实行林地、草地和墓地复合利用,到2025年,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基本满足群众安葬需求。
(文图由山东省民政厅提供)
来源:2021年7月6日《中国社会报》
编辑: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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