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平营,是个长的不太好看的男人,甚至可以用丑陋来形容。但他娶了一个非常好看的女人为妻,两人虽然成婚已久,但是妻子元氏却很嫌弃自己的丈夫。一天,一个长相俊美的男子来家里借宿,元氏就按捺不住了。
说实话,很多人都觉得平营这样的人配不上元氏,但又能怎么办呢?除了羡慕也只能是羡慕。元氏也曾经想要离开平营,但是平营不放人。在那个年代,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长得漂亮又如何,嫁了人就得听男人的。
元氏心里是不满意的,但日子还是要过。
直到有一天,占卜术士陶训偶尔来到平营家里借宿。陶训年轻又英俊,对比平营,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元氏一时之间挪不开眼,再看一旁的平营,元氏更觉得陶训俊雅,觉得陶训才是自己的良配。
元氏心里的变化没人在意,即使平营知道自己妻子对自己的不满,但那又如何?这辈子元氏只能是自己的妻!
晚上的时候,元氏破天荒地准备了酒肉,让平营和陶训喝了个痛快。平营很快就醉倒了,呼呼大睡过去。元氏拍了拍平营,确认他没了意识,于是抽出一把刀就把平营给杀了。
整理了一番,元氏找到了陶训,告诉他:“我的丈夫太丑了,又不肯放我走,所以我恨他。”她抬头看了看陶训,“你年轻俊俏,让我一见倾心。我趁平营喝醉杀了他,今后愿与你携手,成为夫妇。自此贫富相守,郎才女貌,这样难道不好吗?”
陶训确实觉得元氏漂亮,但同时他也在心里吐槽她的不义和凶残。他问元氏:“你的刀放在何处?”
元氏虽然觉得奇怪,但很快就把刀取来递给了陶训。
陶训说:“嫌弃丈夫的妇人很多,但大多数都不忍心下手。你今天能够狠心杀了结发的平营,那么半路出现的我,日后被你嫌弃了,岂不是又要步了平营的后路?”
元氏说:“你看平营那样,长得跟鬼似的。你就不同,你英俊潇洒,我愿意发誓终身偕老。”
“但我真的没见过你这么凶残的人。”陶训说完,不等元氏反驳,举起刀砍了下去。
元氏至死都想不明白,结局怎么会是这样的。而陶训,很快就离开了,到了别的城市继续干着他占卜的老本行。
而另一边,邻居发现了平营家的不对劲,矛头指向了一个叫做萧迈的人。
有人说萧迈早上从平营家仓皇而逃,所以人一定是他杀的。萧迈是平营家做工的人,面对众人的指认,他百口莫辩。
人命关天,按照王法,杀人者死。平营夫妻平日里与街坊邻居都没有结怨,而萧迈早上从平营家惊慌而逃没有告诉旁人,也没有报官,成为了最可疑的人。
知县立刻提审了萧迈。萧迈大呼冤枉,称自己早上去到平营家的时候两人就已经死了。
但知县反问:“你既然见到他们被杀死,为何没有声张?”
“小人在平家做工,突然看见这等事情,怕惹祸上身,所以不敢喊叫。”
知县说:“如果人不是你杀的,你又为什么怕惹事呢?所以这件案子就是你干的!”
萧迈在严刑拷打下终究还是忍受不了痛苦招认了。案件也至此告一段落。
过了几天,路过的胡巡抚听闻了这件事,认为萧迈连杀两人,情节严重,下令立刻将他处刑。
与此同时,陶训听闻了这件事,他不想连累无辜者,所以很快就前去自首了。
萧迈顺理成章地被无罪释放,至于陶训,胡巡抚认为元氏要给平营戴绿帽还杀了他的“yin”妇,本身就是死罪,而陶训术精卦卜,气负刚方,杀了元氏属于“义激”,是具有侠义心肠的。后来听闻因此有无辜者受牵连,又主动自首说明过程,表明了他为人有担当又仗义。
陶训最终被判无罪。
【@发小吖】故事选编自明代余象斗编著的《皇明诸司公案》。
可以说这是一个时代社会的缩影,从认为萧迈有罪,到陶训的自首,再到最后胡巡抚认为元氏的咎由自取,无比体现了在明代民间的主观主义,判案全靠个人特性。
就像萧迈没有杀人,却因为他瞒而不报就认定他是凶手,而陶训明明杀了人,却因为元氏是“yin'”妇又因为她本身也是杀夫的罪犯,陶训就成了侠义之人。
在如今看来,这样的判决完全是错误的,但是在封建礼教的年代又十分符合当时的是非观念和道德标准以及那个时代的特征。
所谓“六经不能教,当以小说教之;正史不能入,当以小说入之;语录不能渝,当以小说渝之。”这就是文学作品在一定时代背景下对社会的价值以及对伦理道德教化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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