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罚款、罚款又是罚款,都是银行被罚。
这些罚款到底是为何原因呢?
自从《征信业管理条例》执行以来,不少银行由于未按规定程序或未能及时地处理征信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或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而吃到了罚单,有些还不止一单。
以此可见,国家对社会征信体系健康发展的态度是非常坚定的。
不过我们还是需要明确一个理念,惩罚绝不是征信系统存在的目的,其真实目的是为了让全社会依法守信,建立完善公平的信用体系。
所以,如果当用户出现不良征信行为时,有关部门和机构第一时间要做的,不应该是立即写入不良征信报告和采取惩戒手段,而应当提前告知,并且采取必要的复查措施。
如果在用户不知情,或是非主观故意的情况下,被记录了不良征信行为,那么相关部门和机构就有责任告知用户,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征信数据偏差。
那么,当我们的征信报告上的个人信息受到侵犯的时候,一定要记得征信赋予我们每个人这5大权利。
1、知情权。代表我们有查看个人征信的权利,随时都可以带着身份证去人民银行等线下渠道打印自己的征信报告纸质详细版。每个人每年有两次免费打印机会,超过两次将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人行征信中心官网也可以足不出户地查询征信报告的简易版本。
2、同意权。征信报告里记载了我们很多个人信息,包括身份、通讯、居住、职业、借还等信息,都涉及到个人隐私,未经本人的书面授权并约定用途,是谁都不得私自查阅的。因此银行等借贷机构在查询和报送个人信息前,是需要取得本人同意的,且每次报告的查询后都会留下记录。所以我们一旦发现有人未经允许,查阅了我们的隐私,应及时向征信中心反映,由征信机构按程序进行处理。
3、信用重建权。就是很多人说的征信自动修复。一次失信不会伴随终生,征信报告里展现出来的是近五年的使用记录,如果当下你有一次逾期记录,还清了,未来五年再也没有逾期行为,那么这五年的记录就会覆盖掉之前的逾期记录。逾期记录不再显现,五年后对我们就毫无影响了。可是,一个人能有几个五年呢?
4、异议权。如果我们认为我们的征信报告有信息错误或遗漏的,都有权利提出异议申请,要求更正错误信息。由于个人数据信息从机构报送到征信中心,过程长,环节多,难免会出现错漏。导致信用报告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错误信息的主要原因有:个人信息的留填错误、机构后台信息的输入错误、金融机构数据的处理错误、征信中心数据的整合错误、用户不知情或非主观故意的不良行为信息登记等。
5、救济权。当我们提出的征信异议申诉得不到满意处理时,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行政诉讼或司法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当我们的征信同意权、异议权等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地投诉、举报、甚至诉讼,自己的征信异议才能得到修复,也才会有上面这些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所受到的处罚。
其实,征信报告好坏的决定权,是在我们自己手上的,要记得按时还款,不要逾期,保护好我们自己的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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