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伙伴咨询我差旅费的问题:差旅费能抵扣进项吗?我们是分公司,总部的人来我们这出差,让我们报销费用,合理吗?

那今天众智君专门讲一讲差旅费,如何入账和抵扣?暑期按扣除标准是什么?即日起,差旅费相关按这个来!

差旅费包括哪些费用?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实务中常发生如下的费用:

也就是说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出差为公司办事当然不用花自己的钱了!

入账计入什么科目?

举个例子:

管理部门小张去外地,火车票的金额是300元,住宿费300元,餐补两天200元,如何入账?

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775.2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4.77 (=300/(1+9%)*9%

贷:银行存款 800

注意:如果是销售部的人员出差,那就计入“销售费用-差旅费”中。

有些差旅费的票据是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的,具体的抵扣的税率标准往下看!

可以抵扣的进项票及填报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二)案例:

万和众智公司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业务:

①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票面金额10万元,税额0.9万元;

②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份,票面注明税额900元;

③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1份,票价800元,燃油附加费50元;

④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1份,票面金额240元;

⑤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1份,票面金额103元。

分析: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

9000+900+850/(1+9%)*9%+240/(1+9%)*9%+103/(1+3%)*3%=9993元

填报方式如下:

车票进项抵扣的话,要看好是哪一种,税率不一样进项税额不一样,如果抵扣错误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要不要缴纳个税?

交不交个税很简单分辨,有两种情况:

一是,取得发票,凭票报销的,当然不用缴纳个税;

另一种是以补贴的形式并入工资中发放,那就要按照工资薪金来申报个税了。

只能限额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要分的清该笔钱的真正的业务性质是什么,不能盲目的就扣除了!

(一)可直接税前扣除的

1.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人员出差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

2.企业独立董事为行使其独立董事的职责而发生的差旅费,计入的是“管理费用——董事会经费”;

3.销售部门或营销部门为销售产品、市场推广等计入“销售费用(营业费用)——差旅费”;

对于这些费用支出,税法没有限制性规定,只要在票据等方面符合规定就可以直接扣除。

(二)只能限额扣除

1.企业为达到宣传的目的,邀请消费者或客户到公司参观等活动发生的费用应计入“业务宣传费”,按税法规定限额扣除。

2.因交际应酬等发生的差旅费,应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税法规定限额扣除。

3.报销的属于员工福利性质或福利部门人员出差费用的(回家探亲费等),应计入“职工福利费”,按税法规定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