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浩存妈妈就其舞蹈学校在教学时出现失误,导致一女孩“下腰不当”至下半身瘫痪一事做出回应,她发文称:“自2012年10月12日事情发生后,我们一直在全力配合孩子的治疗,孩子治疗的过程中双方家庭都积极沟通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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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表示,因为当时自己家里也有经济困难,所以才在2018年才完成全部赔付。她还澄清了关于网传的“暴力教学”、“踩伤脊椎”等内容均不属实:孩子的家庭也没有发表过这样的言论,同时恳请大家不听谣不信谣。她表示希望网友不要打扰受伤的小女孩一家,今后会把小女孩当女儿一样照看,继续尽全力关爱她。

此外,此前一直有网友质疑刘浩存父母至今未给伤者赔偿金。7月13日,有媒体曝出采访伤者婷婷的父亲的通话录音,对方称赔偿金已于2018年全部付清。媒体问到为什么到2018年才付清全部赔偿金,对方称刘浩存家庭经济状况不甚良好:“确实挺难的,家里有老人、小孩,还有一个小女儿。”至于为什么会弄伤腰椎,婷婷父亲说,当时孩子去的时间短,过早去做那个动作。婷婷父亲还表示与刘浩存父母仍然有联系,对方经常打电话问候,有时候还会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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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网上也曝光了此次事件的裁决文书。据了解,引起纠纷的培训班由一对夫妻经营,也就是刘浩存的爸妈。2012年10月12日,时年6岁的婷婷在做“下腰”动作时摔倒,后出现腿麻、腰痛症状。当日,婷婷到辉南县康达医院就诊,此后辗转多家医院救治,诊断为脊髓损伤、无骨折脊髓脱位损伤、双下肢完全瘫。

经鉴定,婷婷的损伤情况已构成一级伤残,已构成完全护理依赖,终身需依赖他人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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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婷婷的父母将刘浩存父母诉至辉南县人民法院,索赔215.9万余元。在当时的庭审时,吕某娟和刘某光辩称,刘某光是该学校原负责人,吕某娟是舞蹈教师,教学属于职务行为,二人均不应成为本案适格被告。而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是在辉南县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所以该学校应为本案适格被告。

刘浩存的父母认为,当天事发时,二人的教学方法并无失误,所造成的结果也并不取决于二人的舞蹈教学。另外,相关的舞蹈国家教科书及医学教材均没有“下腰会出现脊髓损伤”的记载,所以对婷婷受损害的后果根本无法预见,所以二人在主观上并无过错。

一审判决吕某娟和刘某光赔偿婷婷医药费等101.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共计10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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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六年后,也就是2018年,女孩一家拿到了全部赔款,而这一年,正是刘浩存主演张艺谋导演的《一秒钟》并走红的一年。